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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6 12:34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管理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 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 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提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人选,对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与考核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 委员负责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 ...
博硕科技:《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6 12:34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担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证券事务代表作为 董事会办公室成员,协助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 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会组成 ...
博硕科技: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6 12:34
证券代码:300951 证券简称:博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2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 行了修订,经监事会审议,同意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 年 12 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
博硕科技:《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6 12:34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深交 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 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 ...
博硕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6 12:3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一)针对公司具体情况,对公司经营战略的实施进行跟踪研究,提出相应 的风险控制和措施; 1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具备专业会计知识的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召集并主 ...
博硕科技: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2-06 12:34
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 制,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兼副总经理王琳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王琳先生辞去审计委员会委 员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杨传奇先生担 任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汤胜先生、施君先生、杨传奇先 生,其中汤胜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30095 ...
博硕科技: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6 12:34
证券代码:300951 证券简称:博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 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徐思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 ...
博硕科技:《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6 12:34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规范运作, 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深圳市 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深交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如董事会秘书离职的,公司 原则上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 ...
博硕科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6 12:3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博硕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称"《独董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 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
博硕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6 12:34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 则》(以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