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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福泵业(300992)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2025-04-27 08:0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福泵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 长江保荐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 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二)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 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三)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 保荐机构名称 | 长江 ...
泰福泵业(300992)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5-04-27 08:0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泰福泵业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需与公司关联 方浙江德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浔")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不超过 86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联董事陈宜文先生、林慧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的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 2024 年度与浙江德浔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860 万元,公司 2024 年度实际已发生金额为 261.67 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福泵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
泰福泵业(300992)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2024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2025-04-27 08:0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 2024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人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泰福泵业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炼 0755-88602291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武利华 0755-88602286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胡炼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 1 月-2024 年 12 月 | | 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月 日-2025 年 月 日 4 14 4 16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 |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查阅公司相关的会议资料及信息 | | 披露文件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 | 2、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 | 3、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 是 | | 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4、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 是 | | 确认 | | 5、公司董事、高 ...
泰福泵业(300992)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27 08:0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福泵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7 号),公司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34.89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 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33,489.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479.86 万元(不 含税)后 ...
泰福泵业(300992)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5-04-27 08:0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福泵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 见: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因公司国际业务持续发展,外币收入占比较高,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有较大 的影响。为有效防范和降低汇率风险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卢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 的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以正常业务为基础,合理安排 资金使用,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 ...
泰福泵业(30099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伟驷)
2025-04-27 08:03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顾伟驷)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顾伟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 年 9 月出生,硕士学历,浙江 工业大学教授。历任浙江工业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教师、信息工程学院教师、 宁波宁变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工业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 2019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 ...
泰福泵业(30099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7 08:03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泰福 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 ...
泰福泵业(300992)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4-27 08:03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有 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第 1 页,共 10 页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
泰福泵业(300992) -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4-27 08:03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总则 1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股份 | 3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 股东 | 6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9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2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5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 | 第五章 董事会 | 23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3 | | 第二节 董事会 | 26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32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4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36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8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8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1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2 | ...
泰福泵业(30099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7 08:03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 1 页,共 6 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 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 集人。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