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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德股份(301163)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8 1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务部")发 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及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时间 2023 年 8 月 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 会(2023)1 号),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 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公司不涉及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也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 ...
宏德股份(301163)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10:23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剑民、李泽广、 吴国庆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刘剑民、李泽广、吴国庆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025年4月29日 ...
宏德股份(301163) - 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2025-04-28 10:23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 | --- | --- | | 流动资产: | | | | | 货币资金 | 五、1 | 181,446,930.37 | 283,985,389.60 | | 结算备付金 | | | | | 拆出资金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五、2 | 105,245,649.01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应收票据 | 五、3 | 12,867,919.41 | 16,608,620.95 | | 应收账款 | 五、4 | 133,915,076.36 | 140,334,176.09 | | 应收款项融资 | 五、5 | 40,467,658.46 | 27,087,759.73 | | 预付款项 | 五、6 | 2,330,155.77 | 3,976,411.89 | | 应收保费 |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 其他应收款 | 五、7 | 8,797,113.49 ...
宏德股份(301163)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8 10:23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发行和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宏 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9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4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 26.2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 535,908,000.00 元,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61,161,691.99 元(不含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74,746,308.01 ...
宏德股份(301163) - 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4-28 1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 务所); (2)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 ...
宏德股份(30116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28 10:23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 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认真审慎地履行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初始 成立于 1987 年 12 月,2013 年 4 月 23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 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首席合伙人王晖。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45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254 人,其中 139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 ...
宏德股份(301163)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10:2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宏德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 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出具的《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宏德股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上一年度 末净资产的 2%或绝对金额大于或等于 2000 万元; 重要缺陷: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小于上一年度末净 资产的 2%,但大于或等于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 1%,或绝对金额 ...
宏德股份(301163) - 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5-04-28 10:23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财务决算报告基于审计报告编制,真实反 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以下数据如无特殊说明, 均为合并口径)。 1、资产结构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总资产 133,248.39 142,002.40 6.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11,123.29 111,217.87 0.09% 股本 8,160.00 8,160.00 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 资产(元/股) 13.62 13.63 0.09% 营业总收入 69,704.44 65,171.25 -6.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77.11 2,134.57 -56.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78.23 8,077.85 -5.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77 0 ...
宏德股份(301163)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8 10:23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赋予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 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公司 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情况 2024 年,面对严峻的国际、国内环境以及激烈的风电产业竞争局面,公司持 续聚焦主业,适度调整营销方向和产品结构,围绕年度经营计划及目标,保证了 生产经营的稳定。本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5,171.25 万元,同比下降 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34.57 万元,同比下降 56.23%;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03.52 万元,同比下降 57.74%。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42,002.40 万元,较年初增长 6.57%,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1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