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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德股份(301163) -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5-04-28 10:23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 年 4 月 27 日,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议案》。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2025 年第一季 度报告》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2025 年 4 月 29 日 1 董事会 ...
宏德股份(301163)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28 10:23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25)第 000332 号 |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1-2 | | | --- | --- | --- | --- | | 二、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目 录 | 页 3-12 | 码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1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报告发表 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贵公 司董事会编制的专项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 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在此基础上依据所取得的资料 和信会计 ...
宏德股份(301163)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5-04-16 09:5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9 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40.00 万股,并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61,2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1,6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 ...
宏德股份(301163) -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25-04-16 09:50
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 002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5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7,572,6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8.30%。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9 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40.00 万股,并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61,2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1, ...
宏德股份(301163)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17 11:24
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 |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 | --- | --- | |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 盈利:2,100.00 万元–2,500.00 万元 | 盈利:4,877.11 万元 | | 净利润 | 比上年同期下降:48.74% - 56.94% | | |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 | 盈利:1,950.00 万元–2,350.00 万元 | 盈利:4,740.72 万元 | | 净利润 | 比上年同期下降:50.43% - 58.87% |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 歧。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宏德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4-12-19 08:1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培训对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这些新颁布、新修订的法规中发生变化的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对资本市场监管 政策和形势变化以及上市公司规范运行要求进行了分享。 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德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宏 德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现将 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的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 2、培训地点:宏德股份三楼会议室,对未现场参与培训的人员采用了发送 培训课件的方式进行培训 3、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培训主题:公司治理新规 二、培训主要内容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在本次持续督导培训过程中,宏德股份予以积极配合和沟通。通过本次培训, 相关人员对公司 ...
宏德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12-19 08:14
旧增加。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宋 彬 彭黎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人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宏德股份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宋彬 联系电话:021-60453962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黎明 联系电话:021-60453962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宋彬 | | 年度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 |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12 月 13 日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 | 是 否 不适用 (一)公司治理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等治理文件,检查"三会"文件,审阅披露信息,察看公 | | 司实际经营情况,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 | | 容等 ...
宏德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12 10:07
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 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 年 12 月 12 日 9:15 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戚家桥村宏 ...
宏德股份: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4-12-12 10:07
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宏 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40 万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6.2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535,908,000.00 元,扣 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61,161,691.9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4,746,308.01 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划到公司指定账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2】第 00002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分别 ...
宏德股份: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12 10:07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 律 意 见 书 江苏省南通市崇文路 6 号凤凰文化广场北楼 32-33 层 邮编:226000 32nd-33rd Floor, North Block of Phoenix Culture Square, No. 6 Chongwen Road, Nantong Jiangsu China 电话/Tel: (+86513) 8511 9080 传真/Fax: (+86513) 8511 9084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宏德特种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高婷婷、刘迪律师(以下简 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 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