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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5 14:34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独立董 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会计高级专业职 ...
华厦眼科: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5 14: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 号)的规定。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九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4-017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 ...
华厦眼科: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资产的公告
2024-04-25 14:34
重要内容提示: 1、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厦门华厦 聚信壹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信壹号咨询公司或标的公司")100% 股权,交易价格共计人民币 50,2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部分自有资金 31,250.00 万元及部分超募资金 19,000.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聚信壹号咨 询公司 100%的股权,聚信壹号咨询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 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4-024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 ...
华厦眼科: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4-25 14:31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4-018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 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57,709.6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 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7,709.6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
华厦眼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5 14:3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厦眼科"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华厦眼科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0.88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305,280.00 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8,43 ...
华厦眼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25 14:31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 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的全 资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六)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 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 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 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情况,如发现异常 情况,及时提请 ...
华厦眼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4:3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厦眼科"、"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华厦眼 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现就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中金公司采取尽职调查、查阅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 制制度及文件、与公司有关人员沟通等方式,结合日常的持续督导工作,在对公 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合理评价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出具 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二、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总体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 ...
华厦眼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5 14:31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在 其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 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本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过半数席位。本委员 会应由成员中的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主任委员(召集人)应当为 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本委员会委员的罢免,由董 ...
华厦眼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资产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4:3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资产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华厦眼科 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厦眼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以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华厦眼科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资产的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6,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3,052,800,000.0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84,307,454.70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 ...
华厦眼科: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14:31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4-016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的规定,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0.88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305,280.00 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8,430.7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6,849.2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