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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特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13:08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9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因临时增加 议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发送了补充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 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廖高兵主持,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公司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 ...
唯特偶: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2 13:13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财务报 表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现将公司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 | | | 单位:万元 | | --- | --- | --- | --- | | 项目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同比变动率 | | 营业收入 | 96,384.52 | 104,472.97 | -7.74% | | 营业利润 | 11,694.06 | 9,413.29 | 24.23% | | 利润总额 | 11,663.63 | 9,339.02 | 24.89% | | 净利润 | 10,215.57 | 8,270.03 | 23.5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215.57 | 8,270.03 | 23.5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74 | 1.74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42 | 1.68 | -15.48% | | 每股经营活 ...
唯特偶: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2 13:13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4-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 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关于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会计 政策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会 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 ...
唯特偶: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2 13:11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深圳市唯 ...
唯特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2 13:11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 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 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 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所共有合伙人数量 189 人,注册会 ...
唯特偶:国金证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3:1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唯 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特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以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在不影响 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保障公司 和股东利益。 (二)投资品种 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自有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 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大额存单等。 一、本次增加闲 ...
唯特偶: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卫东)
2024-04-22 13:11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田卫东) 田卫东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 年 1 月出生,江西大学 法律系毕业,高级法官、律师。2002 年 6 月起曾先后担任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副 院长,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院长,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2016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天安骏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总裁。 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 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2023 年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 本人按时出席了 6 次董事会、列席了 2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会议 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议的情况。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加讨论并提出合理 ...
唯特偶: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2 13:11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4-042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 4 月),本次修订的《公 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 司章程》经营范围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 | 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器件表面处 | 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 | | 理剂及 ...
唯特偶: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2 13:11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属于一年期以内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以及不 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 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 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大额存单等; 2、投资金额: 本次增加 30,000 万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后,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总 额为 50,000 万元; 3、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第五届监 ...
唯特偶: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2 13:11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合理 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运行,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经营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建 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治理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 监督机制,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