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GNAN(30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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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电子(301359)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17 09:15
证券代码:301359 证券简称:东南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2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3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 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舒克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4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
东南电子(301359)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17 09:15
证券代码:301359 证券简称:东南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1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 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 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3)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 004)。《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东南电 ...
东南电子(301359)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5-04-17 09:15
证券代码:301359 证券简称:东南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7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 年度实现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849,228.98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584,922.90 元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297,637,359.03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95,981,665.11 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结合正常经营需要和未来的发展规划,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
东南电子(301359)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17 09:05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003 2025 年 4 月 1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4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仇文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爱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周爱妹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和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 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 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 展望",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谨慎决策。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85,840,000 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
东南电子: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4-12-23 08:4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东南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电子"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对东南电子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 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1、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保荐代表人:朱铭、樊石磊 4、培训地点:东南电子会议室 5、培训人员:朱铭 6、培训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等 规则要求,重点向培训对象介绍了资本市场重要政策、最新监管态势、募集资金监管、 公司并购重组相关规则等内容, ...
东南电子: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12-23 08:49
| 保荐人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东南电子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铭 |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樊石磊 |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朱铭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 1-11 月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2 月 11 日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一)公司治理 | 是 否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实地察看公司的主要经营场所;查阅公司章程、三会会议记录、信息披露文件 | | | 等相关文件资料;核对董监高名单,确认董监高变动情况等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 |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 |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 | √ | | 则 ...
东南电子: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11-27 07:45
证券代码:301359 证券简称:东南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9 1. 名称: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256027960X 3.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 法定代表人:仇文奎 5. 注册资本:捌仟伍佰捌拾肆万元整 6. 成立日期:1995 年 8 月 25 日 7. 住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一路 218 号 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 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工业 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 乐清经济开发区纬七路 288 号) 二、备查文件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东南电子股份有 ...
东南电子: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1-14 09:51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 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经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东南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