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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10-29 12:05
证券代码:301618 证券简称:长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63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611 万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XYZH/2024GZAA3B0268),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 人民币 1,611.00 ...
长联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10-29 12:05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 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 ...
长联科技: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2024-10-29 12:05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印章管理,确保公司印章在制作、保管、使用、废止封存等环 节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防范公司印章在制作、保管、使用、废止封存等环节的不当行为 造成的替在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度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或非控制股子公司可 参照本办法制定其《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司印章",主要是包括: 第四条 公司印章管理应至少关注下列风险: 1、 因公司印章制作、保管、使用、废止处置等不当行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可能使公司遭受法律的制裁或处罚; 2、 因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可能导致公司印章使不当或遗失或 被他人恶意利用,可能造公司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 3、 因公司印章管理不到位或使用审批过程(手续)冗长,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开 展。 第二章公司印章的制作审批 (三)各类专用章的形体和规格严格按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印章刻制的审批 ...
长联科技: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4-10-29 12:05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 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资产、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和投资风险能有效 控制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委托 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 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 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进行的委托理财。 第二章管理原则 ...
长联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10-29 12:05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及公司董事会确认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四条 ...
长联科技: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4-10-29 12:05
第一章总则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 举董事或监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包括独立董 事)或者监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 非独立董事。本实施细则所称监事特指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监事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 基本情况。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五)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第三条 选举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选举应当实行累 ...
长联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10-29 12:05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东莞长联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四) 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 1 页共 16 页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 ...
长联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4-10-29 12:05
证券代码:301618 证券简称:长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14:00 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
长联科技: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10-29 12:0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维护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股票上市规则》")、《东莞长 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 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 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 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 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控股 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管 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发生的涉及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诉讼和 ...
长联科技:长联科技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10-24 08:32
证券代码:301618 证券简称:长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63 号) 同意注册,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11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1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024.32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6,303.13 万元(不含增值 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721.19 万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 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4GZAA3B0268)。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1 / 4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