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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化能源: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5 11:2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九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下午 16:30 时在公司培训中心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建平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3-049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监事会提名汪建平先生、马小琴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 ...
嘉化能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鞠全)
2023-09-25 11:26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鞠全为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浙 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 ...
嘉化能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郁明)
2023-09-25 11:26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李郁明为浙江嘉化能源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浙 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
嘉化能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郁明)
2023-09-25 11:26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 相关规定(如适用); 本人李郁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 ...
嘉化能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09-25 11:26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3-05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 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并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如下: 1、提名韩建红女士、沈高庆先生、王宏亮先生、管思怡女士、王敏娟女士、林 传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嘉化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25 11:26
经审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韩建红女士、沈高庆先生、王 宏亮先生、管思怡女士、王敏娟女士、林传克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我 们认为公司换届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韩建红女士、管思怡女士、沈高庆先生、王宏亮先 生、王敏娟女士、林传克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现就 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嘉化能源: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09-25 11:2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3-052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 事 1 名。 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提 名汪建平先生、马小琴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吴益峰先生共同组成第十届监事会。 汪建平先生,197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项目负责人、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 经理;现任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嘉化能源: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3-09-20 08:11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3-047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实施了 2023 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以 2023 年 9 月 19 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1,401,945,207 股,扣 除已回购的股份 13,591,342 股,即 1,388,353,8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77,670,773 元。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 2023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2.60 ...
嘉化能源: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3-09-13 09: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2 元 相关日期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 | --- | --- | --- | | A股 | 2023/9/19 | - | 2023/9/20 | 2023/9/20 |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3 年 8 月 21 日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 ...
嘉化能源: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嘉化能源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3-09-13 09:18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说明 致: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能源"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浙江嘉化能源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嘉化能源 2023 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 出具本专项说明。 本所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专项说明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 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 本专项说明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本专项说明中不存在虚假记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