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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开发(600359)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9 09:07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变动幅度(%) | | --- | --- | --- | | 营业收入 | 159,549,276.64 | -12.3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1,344,684.17 | 6.8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0,621,150.17 | 5.4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887,555.31 | -59.9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00 | 1 / 11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监 ...
新农开发: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8 11:47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4]A0135 号 致: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 证贵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 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 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
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18 09:03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4-014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8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54,374,77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40.463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唐建国先生主持。会议采取 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4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东 75 号领先商业写字楼 12 楼新农开发董 ...
新农开发: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4]A0135号
2024-04-18 09:03
2024年 4月18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署页 ) 负 责 人 姜 黎 Maps 付立新 7 张利国 经办律师 ...
新农开发:新农开发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4-16 08:3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4 月 18 日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 一、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 | --- | | 11 二、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三、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7 | | 四、关于《阿拉尔湿地生态恢复及景观提升特许经营项目》变 | | 更实施内容的议案 35 | | 五、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8 | | 六、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6 | | 七、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7 | | 八、关于计提 2023 年资产减值的议案 53 | | 九、关于追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55 | | 十、《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8 | |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67 | | 十二、关于更换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83 | 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
新农开发: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2023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2024-04-10 11:4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 之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四月 声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 委托,担任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开发"、"上 市公司"或"公司")2023 年重大资产出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 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持续督导意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实施情 况的基础上,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旨在就本次交易实施情况做出 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参考。本独立财务 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 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保证资料无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 ...
新农开发(600359)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3-28 16:00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359 公司简称:新农开发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1 / 201 2023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三、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唐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争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文华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 ...
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8 12:18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大信审字[2024]第 12-00024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邮编 100083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Beijing,China,100083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4]第 12-00024 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开发")的财务报 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 ...
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8 12:1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 中共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的政治核 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政函〔1999〕46号文批准,由新疆阿克苏农垦农工 商联合总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710896307E。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1999年3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万股,于1999年4月29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Xinjiang T ...
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8 12:16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24—006 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 届十一次监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 料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 5 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 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 届十一次监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与会议材料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发出。公司 5 名监事参加了会议,会 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 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5 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