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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纺股份:内部审计制度
2023-08-28 08:06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3】年【8】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为了规范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 司股东和管理层的正当权益,按《公司法》关于公司治理的规定和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 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内部审计标准》的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一章 内部审计的宗旨 第一条 内部审计是董事会领导下的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工作;通过系 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充分性、有效性、执行 的效果,提出改善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建议,帮助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企业目标; 最终目的是为了保障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的利益,提高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的运营 效率。 第二章 内部审计的职责和要求 第二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 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 ...
华纺股份: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23-08-28 08:06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23】年【8】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所属分(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公司)的融资管理和运用,降低 资金运作风险,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技术改造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证券监管部门和财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所指资金为除上市募集资金以外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而增加的 流动资金和经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新上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 第三条 所属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努力降低资金成本, 认真进行投入产出分析,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 贷款资金的担保 第四条 所属公司确因生产规模扩大、季节性储备原材料和技术改造需要,可以向 银行申请贷款,并可向公司董事会申请为其提供贷款担保,也可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 由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总部或所属公司在提供贷款担保时,应坚持谨慎的原则,从严控制贷 款担保额度,具体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总部及所属公司一律不得对外(包括子公司 ...
华纺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3-08-28 08:05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3】年【8】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 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 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 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 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 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职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第二章 选任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财务、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 ...
华纺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08-28 08:05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8】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功能,提高董事会 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 200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议"及其它有关规 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是由董事组成的委员会,向董事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代表董事会评价和监督财务会计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以保证财务报告的 公允性和公司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审计委员会原则上应当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 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任期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 ...
华纺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28 08:05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3、本次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 9 人。 5、会议由盛守祥董事长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修正案》;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华纺股 ...
华纺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08-28 08:05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8】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公司 200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的决议"及其它有关规定,设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考核的对象范围是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候选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 ...
华纺股份: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08-28 08:05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8】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 200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过的"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议"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 程序进行选择、审核并提出建议。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命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 ...
华纺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08-28 08:05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年【8】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 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以及《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和《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 务,做到勤勉尽责。 第三条 公司每位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向其全面汇报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有权要求公司安排每位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上述有关事项应有 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在为公司提供年度报告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向 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应当会同审计委 员会,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其中,应当特别关注公司的业绩预 告及业绩预告更正情况。 第五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 ...
华纺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3-08-28 08:05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3】年【8】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 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 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可以暂缓披露的信息"是指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 密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拟披露信息。 第八条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漏; (二)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九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 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十条 特定信息申请暂缓、豁免披 ...
华纺股份: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3-08-28 08:05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3】年【8】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公司股东 利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企业内部约束机制,明确企业法人财产权益和企业资产 运营责任,提高资产运营效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本着"产权明晰、集约调控、精简高效、分级管理、加强协作"的管 理思想,旨在通过统一调控,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公司综合优势,提高经济 效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三条 控股子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依 照公司的总体发展规划,落实企业章程中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批准的经营范围 内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努力开拓经营、增加企业效益、增强华纺股份的整体形象 和社会影响力。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候选人由 公司董事会集体议出,实行聘期目标责任制,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向上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向下对所辖企业负责。 第二章 经营管理 第五条 公司按照在控股子公司中的股权份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