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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4 10:28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1 月 15 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在公司二楼二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 5 人,公 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马进华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施夕友主持,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 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2 号)。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证券代码:6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4 10:28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3-060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在公司二楼二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以电子 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周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2 号)。 表决情况 ...
淮河能源: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4 10:28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3]A0558 号 致: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从业办法》")及贵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 法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 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 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2023-11-07 10:34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575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议题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 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持有 公司 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商议推荐,提名周涛先生、胡良理先生、 牛占奎先生、张文才先生、束金根先生、马进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提名审查意见。上述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3-11-03 10:18
重要内容提示: 获得补助金额: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共计 103,974,380.58 元 (未经审计),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101,816,643.44 元(未经审 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2,157,737.14 元(未经审计)。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 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 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 期计入损益。上述政府补助的取得将对公司 2023 年度利润产生正面影响,最终 的会计处理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共计 103,974,380.58 元(未经审计),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101,816,643.44 元(未经审计),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的 29.34%; ...
淮河能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
2023-10-31 12:0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回复 之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十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收到贵所下发的《关于对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 110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会同上市公 司及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对问询函要求 对涉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的问题的回复汇总说明如下。 除另有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使用的简称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释义"所定义 的词语或简称相同。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 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 2 问题 1 关于交易的必要性。草案显示,本次交易背景系履行 2016 年资产重组时 控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进行重大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2023-10-31 12:05
一、本次交易方案拟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范围进行调整,淮浙煤电50.43%股权和淮浙电 力49.00%股权不再纳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范围,上市公司仅收购潘集发电公司 100.00%股权,交易对方仍为淮河电力。本次交易方案拟调整情况如下: | 项目 | 原方案 | | | | 拟调整方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整体方案 | 淮河能源向淮河电力支付现金收购其持 | | | | 淮河能源向淮河电力支付现金收购 | | | | | 有的潘集发电公司 100.00%股权、淮浙 | | | | | | | | | 煤电 50.43%股权、淮浙电力 | | | 49.00%股 | 其持有的潘集发电公司 100%股权 | | | | | 权 | | | | | | | | 标的资产 | 潘集发电公司 | 100.00%股权、淮浙煤电 | | | 潘集发电公司 100.00%股权 | | | | | 50.43%股权、淮浙电力 | 49.00%股权 | | | | | | | 交易标的 | 潘集发电公司以 2023 ...
淮河能源: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淮河能源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2023-10-31 12:05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下发了《关于对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 〔2023〕110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组织就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回 复,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就上市公司对贵所所提问题的回复 进行了认真核查,对需评估师核查的问题回复如下。 2 问题 3 关于估值及业绩承诺。草案显示,本次交易采取资产基础法作为定价依 据,交易标的潘集发电公司、淮浙煤电、淮浙电力增值率分别为 4.86%、49.96% 及 53.82%。其中,淮浙煤电分公司顾北煤矿,采取收益法评估,评估增值率 为 155.22%,较 2022 年 1 月评估值增加 51.63%,评估参数中,可采评估利用 可采储量由 0.99 亿吨增长至 1.75 亿吨,矿井服务年限由 19 年增加至 33 年。 顾北煤矿矿业权有效期至 2037 年。收益法评估过程中,资源量估算来自淮南 矿业编制的《2022 年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煤炭销售价格选取是基准日前四 年一期的平均价 ...
淮河能源: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3-10-31 12:05
金杜律师事务所 KING & WCOD MAII FSONS T +86 10 5878 5588 F +86 10 5878 5566 www.kwm.com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 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 之专项核查意见 致: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重组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 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委托, 担任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河能源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已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出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淮河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 见书》)。现本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淮河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3-10-31 12:05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56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的回复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10 月 16 日,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股东质询函》(投服中心行权函〔2023〕78 号) (以下简称"《质询函》"),对公司拟现金收购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淮河能源淮南潘集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潘集发电")100.00%股权、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淮浙煤电")50.43%股权、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 浙电力")49.00%股权事项中淮浙煤电、淮浙电力相关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增值率 问题提出质询。公司收到《质询函》后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质询的 相关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现对《质询函》中提及的问题回复并公告如下: 问题:你公司披露的评估报告显示,评估公司使用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