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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集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12-27 11:41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 2024-065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 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 设项目",调整"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并延期,终止 "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 6318.00 万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 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2754 号)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包括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内的 21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153,238,333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 6.18 元/股,募 变更募集 ...
华建集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7 11:41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4-063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 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际参加 董事九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 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联合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布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
华建集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2-27 11:41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 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委 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 验。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委员会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 ...
华建集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2-27 11:41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 展需要,充分发挥预算的规划、协调、监管作用,健全董事会决策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华东建筑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意见、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并为相关专业人员。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 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产生。 第六条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 会根据上述第三、四、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为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协助机构,负责日 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并负责落实委员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
华建集团:华建集团十一届七次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024-12-27 11:41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 杨德红 | 1 C P | 1 | | --- | --- | --- | | 计安平 | フ ﻫﻪ t Ep | 17 | | 宋晓燕 | 10 | 190 X |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我们作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乘持实事求是的 原则,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纂投项目部分重新 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纂",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
华建集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7 11:4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 2024-064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通知及议案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通过通讯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会议召 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东建 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28 日 《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 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
华建集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2-27 11:41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华东建 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及总建筑师、总工程师、财务总监、 运营总监、工程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 ...
华建集团: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12-27 11:4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 或"联合保荐机构")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联合保 荐机构")作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集团"或"公司")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持续督导联合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 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东建筑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4号)核准,华东 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包括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内 的21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53,238,333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
华建集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2-27 11:41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分析 全球经济和行业形势,结合公司实际,为公司对外公共政策、可持续发 展和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政策等提出建议和意见,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积极践行 ESG 发展理念,提升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 理(ESG)绩效,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 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华 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公司董事 长担任召集人。 ...
华建集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2-27 11:41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 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拟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和程 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第三、四、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