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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冶:中国中冶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2024-12-27 09:13
A 股简称:中国中冶 A 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 2024-060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 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12 月 27 日,本公司董事会接到副总裁、总会计师邹宏英女士的书 面辞职报告。邹宏英女士因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本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职 务,辞职后邹宏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邹宏英女士的辞 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报告载明,邹宏英女士在任职期间与 本公司管理层无意见分歧。 邹宏英女士在任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邹宏英女士为公司 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1 ...
中国中冶:中国中冶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4 08:39
A 股简称:中国中冶 A 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 2024-059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 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在中冶大厦以现场与视频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六名,实际出席董事六名,吴嘉宁董事以视频方式出 席会议。会议由陈建光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 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确定中国中冶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相关事项的议案》 1、同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酬金为人 民币 1,75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酬金人民币 1,120 万元、半年度财务报告审 阅酬金 480 万元、年度内控审计酬金人民币 150 万元。 2、同意公司与上述会计师事务所签订 2024 年审计相关业 ...
中国中冶: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2-18 09:39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 财务顾问报告 上市公司名称: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香港联合交易所(H股) 股票简称: 中国中冶(A股)、中国中冶(H股) 股票代码: 601618.SH(A股)、01618.HK(H股) 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财务顾问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 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的精神,对本次收购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 具的《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财务顾问报告, 以供投资者和有关各方参考。 为此,本财务顾问特作出以下声明: 一、本报告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由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提 供,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保证其所提供的出具本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 书面材料、文件或口头证言的真实、准确、完 ...
中国中冶: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2024-12-18 09:39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香港联合交易所(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冶(A股)、中国中冶(H股) 股票代码:601618.SH(A股)、01618.HK(H股) 收购人名称: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 一致行动人名称: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1 收购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16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准则第16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中冶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中国中冶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 ...
中国中冶: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18 09:39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主体资格 | 4 | | --- | --- | | 二、本次收购的目的 | 12 | | 三、本次收购的收购方式 | 13 | | 四、收购资金来源 | 14 | | 五、后续计划 | 14 | | 六、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6 | | 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0 | | 八、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21 | | 九、《收购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 | 21 | | 十、结论意见 | 22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 法律意见书 2.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收购人向本所保证:其已向本所提供为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书面资料或口头陈述,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 法律意见书 实和资料均已向本所披露;向本所提供的资料和陈述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有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 有效的,有关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相一致。 3.本所律师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或者 ...
中国中冶:中国中冶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12-13 09:49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二四年十二月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 会 | 议 | 须 | 知 2 | | --- | --- | --- | --- | | 会 | 议 | 议 | 程 3 | | 议案一 | | | 关于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 | | 议案二 | |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7 | | 议案三 | |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9 | 1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会 议 须 知 为确保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 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请遵守以下会议须知: 一、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听从大会工作 人员安排,共同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二、主持人与董事会秘书将视会议情况安排股东和股东代表发 言、提问,组织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和股东代表提出的问题。 三、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股东和 股东代表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 ...
中国中冶: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13 09:38
关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 目录 | | --- | | 一、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 4 | | --- | --- | |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 4 | | (二)收购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4 | | | 二、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依据 | 5 | | (一)本次收购的方式 | 5 | | (二)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依据 | 5 | | 三、本次收购的程序 | 6 | | (一)本次收购已取得的批准或同意 | 6 | | (二)本次收购尚需取得的批准、同意或豁免 | 6 | | 四、本次收购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 6 | | 五、本次收购的信息披露 | 7 | | 六、收购人本次收购过程中是否存在证券违法行为 7 | | | 七、结论意见 | 7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 ...
中国中冶: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2024-12-13 09:38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香港联合交易所(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冶(A股)、中国中冶(H股) 股票代码:601618.SH(A股)、01618.HK(H股) 收购人名称: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 一致行动人名称: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收购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 含义。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 法》《准则第16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准则第16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中冶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中国中冶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 ...
中国中冶: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12-13 09:37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香港联合交易所(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冶(A股)、中国中冶(H股) 股票代码:601618.SH(A股)、01618.HK(H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国中冶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未正式生效。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中国中冶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须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以及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过户等手续后,方可实施完毕。 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 ...
中国中冶:中国中冶2024年1-11月新签合同情况简报
2024-12-13 09:37
11 月份,本公司部分新签单笔合同额在人民币 10 亿元以上的重大工程承包 合同如下: 以上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 准。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 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 2024 年 1-11 月新签合同额人民币 10,481.1 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 12.1%,其中新签海外合同额人民币 747.1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9.0%。 A 股简称:中国中冶 A 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 2024-056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1 月新签合同情况简报 2024 年 12 月 13 日 1 单位:人民币亿元 序号 合同签订主体 项目(合同)名称 合同金额 1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怡心湖 3 号地块项目 13.1 2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上海、浙江、安徽等分布 式工商业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 项目 10.4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