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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星股份: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5月制定)
2024-05-09 11:09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 并且形成讨论意见。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两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如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通知内容 包括会议时间、 ...
海星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09 11:09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05 月 09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56,541,30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65.4436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小兵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 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
海星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05-09 11:09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和《关于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一)因道路名称变更致使公司住所变更的修订 | 条款 | 原章程条款内容 | 修改后章程条款内容 | | --- | --- | --- | | 第五条 | 公司住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 | 公司住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西站大道528 | | | 通扬南路518号,邮政编码:226361。 | 号,邮政编码:226361。 | | 条款 | 原章程条款内容 | 修改后章程条款内容 | | --- | --- | --- | | | | …… | |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 | ...
海星股份: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光华)
2024-05-09 11:09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徐光华为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南通 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南通海星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 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海星股份: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顾卫平)
2024-05-09 11:09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顾卫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南通海星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 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 ...
海星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09 11:09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9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人,其中,以现场方式参会董事 3 名,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 5 名,董事 朱建东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王建中先生代为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 小兵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 ...
海星股份: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光华)
2024-05-09 11:09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徐光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南通海星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 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 ...
海星股份: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修订)
2024-05-09 11:09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监督与风险控制,强化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 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当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员 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 督、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
海星股份: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金学军)
2024-05-09 11:09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金学军,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南通海星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 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 ...
海星股份: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5月制定)
2024-05-09 11:0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 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用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 第二章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