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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研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5 11:52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在公司太仓厅,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董事长吴小翔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党委书记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4-010 1、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并对管理层 2023 年度工作给予充分肯 定。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听取、审议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 ...
建研院: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15 11:52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 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独立 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 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综上,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要求。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
建研院: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2-07 10:08
致: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九典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计慧萍、华文菁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在审查了公司的下述各项文件: 2024 年 1 月 2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4 年 1 月 22 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建研院: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到会登 记记录、身份证明等资料。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 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公司董事会召集 ...
建研院: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7 10:06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4-007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7 日 14 时 30 分在建研院旺山总部召开。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董事长吴小翔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党委书记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经选举,吴小翔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 2024 年 2 月 8 日至 2027 年 2 月 7 日。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2、提名委员会:袁建新 ...
建研院: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024-02-07 10:06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4-006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8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11,061,99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22.165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小翔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2 月 7 日 ( ...
建研院: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7 10:06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4-008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2 月 8 日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7 日 15 时在建研院旺山总部太仓厅召开。出席本次 会议的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监事会主席李振全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推选李振全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建研院: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4-02-07 10:06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4-009 二、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的相关议案。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 相关议案。至此,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的到期重新聘任的各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吴小翔 董事会成员:吴小翔、王惠明、吴其超、黄春生、任凭、丁整伟、袁建新、 韩坚、李丹云 其中:袁建新、韩坚、李丹云为独立董事 1、战略委员会:吴小翔、袁建新、吴其超、任凭、韩坚。其中吴小翔为主 任委员。 ...
建研院:相关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4-01-23 09:58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4-00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相关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 | 减持价格 区间 | 减持总金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 | 当前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式 | (元/股) | 额(元) | | 量(股) | 股比例 | | 吴其超 | | 14,000 | 0.0028% | 2023/7/19~ | 集中竞 | 5.180- | 72,520 | 未完成: | 25,526,897 | 5.09% | | | | | | 2024/1/18 | 价交易 | 5.180 | | 6,2 ...
建研院: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袁建新)
2024-01-22 09:01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袁建新,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 ...
建研院: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丹云)
2024-01-22 09:0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 李丹云为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 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 意出任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