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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克智能(60320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4:49
(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二五年四月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与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2 名,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第四条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 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五条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兼任 ...
快克智能(60320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4:49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快克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 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应 披露信息,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 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披露。 第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按《股票上市 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损害 ...
快克智能(60320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4:49
快克智能装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权限,保证内部审计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 工作;完善公司治理,促进规范运作,完善监督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工作和咨询活动, 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通过采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并 改善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率和效果,以增加公司 的价值和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履行审计职责时,应当遵守中国内部审计 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诚信正直,客观公正,保守秘密。 第二章 职责和权限 第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职责是: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 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 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 ...
快克智能(603203) - 快克智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万文山
2025-04-28 14:49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 内,本人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勤勉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快克智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 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 立作用。同时充分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现将 2024 年度的履职情 况说明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个人基本情况 万文山先生,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硕 士学位。曾任扬州苏北电子仪器厂技术专员、常州广播电视大学教师、中央财经 大学教师、东海证券有限公司职员、江苏常进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中国经 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职员、东海证券有限公司稽核部负责人和江苏中达新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江苏东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具有律师 执业证,2014 年参加上海证券交易 ...
快克智能(603203)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4:49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 公司")的治理结构,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控 制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 档事宜。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向外界泄 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有关内容,公司依法报送或披露的信息,严 格按照证券监管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应配合 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 ...
快克智能(60320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4:49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 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由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结构及人员组成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 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工作;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 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任期与公司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 ...
快克智能(60320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4:49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一条 为明确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 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公司召集人通知的其 他地点。 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 ...
快克智能(603203)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4:49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 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加强和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 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 的货币资金、股权、实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 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对外投资类型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 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交易行为。股权类权益投资包括对子公 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合伙企业、非企业法人等主体的投资,其具体形式包 括出资,被投资主体的股权/权益变更,增加或减少对被投资主体的出资额,被 投资主体分立、合并、解散、注销等。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 ...
快克智能(603203) - 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4:49
内部问责制度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 守,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完善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的建设,促进公司实现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第三条 内部问责是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 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过失或者不作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和后果 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问责对象")的问责。 第五条 公司内部问责应当遵循公平公正、权责统一、责罚适当、实事求 是的原则,不能以公司责任代替个人责任,不能以外部问责代替内部问责。 ...
快克智能(603203)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4:49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二五年四月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 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度和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是指《上市规则》所认定的关联方。纳入公司 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