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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依股份: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实施细则(2024年10月)
2024-10-24 09:46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下列主体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公开征集公司股东权利: (一) 公司董事会; (二) 公司独立董事; (三) 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四) 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投资者保护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不得公开征集公司股东权利: (一)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开征集公司股东权利的行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开征集公司股东权利,是指符合条件的主体,自行或者 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 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的行为。 采用非公开方式获得公司股东委托或在未主动征集情况下受到公司股东委 托的,不属于本细则所称公开征集公司股东权利的行为。 第二章 公开征集的主体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二) 最近三 ...
比依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4 09:46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董事会应指定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担保具体事项的经办部门(以下简 称"经办部门")。 第七条 董事在审议对外担保议案前,应当积极了解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如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纳税情况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不包括公司为公司自身债务 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为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提供担保,适 用本制度。 董事在审议对外担保议案时,应当对担保的合规性、合理性、被担保方偿还 债务的能力以及反担保措施是否有效等作出审慎判断。 第八条 经办部门和董事会应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营运状 ...
比依股份:累积投票实施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4 09:46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不包括职工监事,下同)的行为,保证股 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 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该次 股东会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全部投向一位 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者监事候 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事人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的议案。股 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或监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本制度的相关规 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拟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 的通知中,明确本次董事、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 ...
比依股份: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4-10-24 09:46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 88 号公 司会议室。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 --- | --- | | | | A 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比依股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4 09:46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4 年 10 月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会审批通过的业务额度。 第七条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或子公司名义设立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 务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八条 公司须具有与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 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且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 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指为防范和降低汇率和利率风险, 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在银行办理的 ...
比依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4 09:46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重大信息,如订立未来重大经营计划,获得 重要专利、政府部门批准,签署重大合同; (五)与公司重大诉讼或者仲裁事项有关的信息; (六)应当披露的交易和关联交易事项有关的信息;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将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可能对公司经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及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 并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下列 ...
比依股份(603215)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4 09:44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s operating revenue for Q3 2024 reached ¥619,150,464.40, representing a 51.60% increase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2]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for Q3 2024 was ¥33,672,386.71, a decrease of 30.61% year-over-year[2]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for Q3 2024 was ¥32,623,247.28, down 36.05% from the previous year[2] - The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for Q3 2024 was ¥0.18, reflecting a decline of 30.77%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3] - Total operating revenue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4 reached CNY 1,479,505,421.84, an increase of 17.4% compared to CNY 1,259,590,678.75 in the same period of 2023[13] - Net profit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4 was CNY 98,220,926.28, a decrease of 44.1% from CNY 175,584,946.35 in the same period of 2023[14] - Earnings per share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4 were CNY 0.54, down from CNY 0.94 in the same period of 2023[14] - The company’s total comprehensive income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4 was CNY 103,161,585.84, down from CNY 175,584,946.35 in the same period of 2023[14] - The company’s total comprehensive income for the period was CNY 113,099,917.28, compared to CNY 176,492,600.87 in the previous year[22] Assets and Liabilities - The total assets at the end of Q3 2024 amounted to ¥2,515,754,254.69, an increase of 51.54% from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year[3] - As of September 30, 2024, total assets amounted to CNY 2,518,607,176.45, an increase of 52.5% from CNY 1,650,046,911.90 at the end of 2023[19] - Total liabilities as of the end of Q3 2024 amounted to CNY 1,380,089,951.98, compared to CNY 544,135,062.10 at the end of Q3 2023[12] - The total liabilities increased to CNY 1,376,598,519.67, compared to CNY 531,014,784.07 in the previous year, reflecting a significant rise in financial obligations[20] - Total equity as of the end of Q3 2024 was CNY 1,135,664,302.71, slightly up from CNY 1,116,026,105.20 in the previous year[12] - The company’s equity increased to CNY 1,142,008,656.78 from CNY 1,119,032,127.83, reflecting a slight growth in shareholder equity[20] Cash Flow - The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for the year-to-date period was negative at -¥35,390,318.28, a decrease of 115.84%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2] - In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4, the cash in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was CNY 1,175,809,080.07, a decrease of 7.73% compared to CNY 1,274,177,069.04 in the same period of 2023[16]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was negative CNY 35,390,318.28, contrasting with a positive CNY 223,404,164.18 in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3[16] - The total cash inflow from investment activities was CNY 509,625,294.74, up from CNY 437,639,531.02 in the previous year, marking an increase of 16.43%[17]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investment activities was negative CNY 270,607,300.68, worsening from negative CNY 77,090,773.22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17] - The cash inflow from financing activities totaled CNY 520,777,200.00, significantly higher than CNY 33,885,837.55 in the previous year[17]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financing activities was CNY 383,799,333.75, a recovery from negative CNY 78,075,617.70 in the same period of 2023[17]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The total number of common shareholder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is 10,979[8] - The largest shareholder, Biyi Group Co., Ltd., holds 104,996,250 shares, representing 55.69% of the total shares[8] Operational Insights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sales orders, contributing to the rise in operating revenue[6] - The decrease in net profit was primarily attributed to increased labor costs and reduced foreign exchange gains[6] - The company has not disclosed any new product developments or market expansion strategies in this report[2]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ses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4 were CNY 45,153,665.39, a slight decrease from CNY 46,963,882.69 in the same period of 2023[13]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financial asset impairment loss of CNY 282,967.01 in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4, compared to a loss of CNY 772,373.18 in the previous year[13]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decrease in sales expenses to CNY 10,015,116.76 from CNY 12,205,553.60 year-over-year, indicating improved cost management[21]
比依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
2024-10-24 09:44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落实股东会决议,有效地履行其 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处理 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负 责领导。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 通知前,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 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 见。 第五条 《公司章程》规定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应当通过 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召开董事会 临时会议的书面提议(董事长就董事会日常职权范围内事项 ...
比依股份: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4 09:44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行为的发生,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 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28 号)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 来中,违反公司资金管理规定,直接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逾期不还;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 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 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 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 用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要严格防止 ...
比依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4 09:44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重 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依法及时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主板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者 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或事项。 "尚未公开"是指尚未在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 开的事项。。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部门、有关人员及相关公司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应在 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向董事长、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