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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友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文华
2024-04-19 12:14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作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履职期间忠 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 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文华先生:男,1963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众华 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项目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我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 最大限度发挥我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建议,同时独立、客 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对需要独立董 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
集友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04-19 12:14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为股东和公司董事会负责的精神,认真开展工作,勤勉 尽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3 人:独立董事刘文华、赵旭强和公司董 事刘力争,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刘文华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 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全部出席。 委员分别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独立性、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 制度、内部控制评价部门及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划、2022 年度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内控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度聘请审计 机构、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定期报告(季报、半年报)等,发表意见并形 成会议决议。 三、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 ...
集友股份: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9 12:14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2024]0011000160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l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3年 12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o l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2024]0011000160 号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友股 份)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0 t a m The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 ...
集友股份: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2024-04-19 12:14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任职独立性进行自查, 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基于此,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根据法规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 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文华先生、赵旭强先生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 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 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 服务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
集友股份:集友股份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19 12:14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徐善水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取得 徐善水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说明。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 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 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 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 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 ...
集友股份: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4-19 12:14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对独 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结果如下: (1)我们以及我们的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存在在公司或者 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情形; (2)我们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 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情形; (3)我们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 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情形; (4)我们以及我们的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情形; (5)我们不是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我们不是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 ...
集友股份: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4-04-19 12:14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解释 17 号),就"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该解释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解释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若提前执行还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3、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对于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中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 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 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 变更导致租 ...
集友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9 12:14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 吉辉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情况: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请 ...
集友股份: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9 12:14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末,大华拥有合伙人 270 名、注册会计师 1,471 名,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41 名。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 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大华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 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 业规范及职业道德 ...
集友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19 12:14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13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安徽集友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20 日 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 本公司及除董事徐善水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取得 徐善水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说明。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