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 JIANG LI ZI YUAN FOOD CO.(60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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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园(605337)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25-04-28 09:0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上市公司名称: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保荐机构名称: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保荐代表人姓 名: | 盛佳玉 | | 保荐代表人姓 名: | 邵荻帆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 号楼 24 层 | | 联系方式: | 021-23153888 | 一、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子园"或"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披露《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7),聘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担任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披露《关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主体变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7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 构")获准吸收合并投行业务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东 方 ...
李子园(605337)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09:0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子园"或"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披露《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67),聘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担 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公司的持续督导工 作。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披露《关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主体变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7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 机构")获准吸收合并投行业务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 东方投行变更为东方证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东方证券对李子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检查 ...
李子园(605337)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4-28 09:0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6 号)同意注册,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子园"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面值总额为 6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应募集资金人民币 60,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90.00 万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 认购资金为人民币 59,910.00 万元。另扣除剩余发行费用(不含税)150.21 万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9,759.7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到位, 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 〔2023〕8281 号)。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披露《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公司因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另行聘 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作为保荐机构, ...
李子园(605337)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8 09:0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子园"或"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披露《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7),聘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担任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 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披露《关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主体变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7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 获准吸收合并投行业务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东方投行 变更为东方证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东方证券对李子园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
李子园(605337)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8 09:02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浙江李子 园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eov.cn) 菲行客服 合(http://acc.mof.gov.cn) - 进行查验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5]6282号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 ...
李子园(605337)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8 09:02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www.zhcpa.cn 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 目 景 | | 页 次 | | --- | --- | | 一、审计报告 | 1-6 | | 二、财务报表 | 7-18 | |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 7-8 | | (二) 合并利润表 | 9 | |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 | 10 | | (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1-12 | | (五)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3-14 | | (六) 母公司利润表 | 15 | | (七)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6 | | (八)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7-18 | 三、财务报表附注 19-124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
李子园(605337)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8 09:0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子园"或"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披露《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7),聘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担任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披露《关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主体变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7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 构")获准吸收合并投行业务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东 方投行变更为东方证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东方证券对李子园 2 ...
李子园(605337)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8 09:00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四月 | |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 公司由原浙江李子园牛奶食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浙江 李子园牛奶食品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通过整体变更方 式发起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33070314730958XR。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核准,首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870 万股,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李子 ...
李子园(605337)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灏
2025-04-28 09:00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灏) 作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信息,及时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其股东大会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自 2024 年 7 月起,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灏,1962 年 10 月出生,1982 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微生物学系获学士学 位,毕业后进入无锡轻工业学院工作至今,1986 年毕业于无锡轻工 ...
李子园(605337)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报告
2025-04-28 09:00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浙江李 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肖作平 先生、王根武先生、张灏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肖作平先生、王根武先生、张灏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李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