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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的谐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09-20 10:3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绿 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的谐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承接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规定,对绿的谐波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0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10.42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0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5,545.33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 9,313.5 ...
绿的谐波: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09-20 10:34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3-036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的谐波") 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序 | 修改前 | | 修改后 | | --- | --- | --- | --- | | 号 | | | | | 1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 | 16858.338 万元。 | | 168,672,168 元。 | | 2 | 第十九条: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 第 十 九 条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 | 序 |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 | --- | --- | | 号 | | | | | | | 16858338 ...
绿的谐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3-09-20 10:3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绿 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的谐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承接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规定,对绿的谐波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五、本次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方可实施。 六、监事会 ...
绿的谐波: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023-09-20 10:34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3-042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9月20日下午通过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 议在苏州市吴中区尧峰西路68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9月 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 人,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陈志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9 月 2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
绿的谐波:关于董事、监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
2023-09-20 10:34
1.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储建华先生(简历 后附)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3-040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关于董事、监事辞职情况 1.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王刚先 生因公司内部调整原因已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王刚先生请辞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绿的谐波传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王刚先生的辞 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产生重大影 ...
绿的谐波: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2023-09-20 10:34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和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即有效期为 2022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收到上海 ...
绿的谐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3-09-14 10: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 作为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的谐波"、"上市公司" 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与绿的谐波签订《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承销及 保荐协议》,承接绿的谐波原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 导工作,并就绿的谐波 2023 年半年度(以下又称"报告期")的主要情况出具 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 --- |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 | | |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 | | | 相应的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 保荐人已 ...
绿的谐波: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绿的谐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
2023-09-07 11:34
关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天衡专字(2023) 01740 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 172 号)(以下 简称"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要求,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作为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 的谐波"、"公司"、"申请人"或"发行人")的申报会计师,对审核中心意见落 实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关问题逐条回复如下(本答复除特别注明外,所涉及 公司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天衡专字(2023) 01740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助出- 关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如无特别说明,本答复所用释义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保持一致。 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 为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 1. 2022 年,公司谐波减速器 ...
绿的谐波: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09-07 11:31
关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天衡专字(2023) 01738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scc.mof.eov.cn/ 关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天衡专字(2023) 01738 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73 号)(以下简 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 报会计师") 作为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的谐波"、 "公司"、"申请人"或"发行人")的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 的相关问题逐条回复如下(本答复除特别注明外,所涉及公司财务数据均为合并 口径): 如无特别说明,本答复所用释义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保持一致。 在本间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 ...
绿的谐波:7-1-2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关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版)
2023-09-07 11:31
关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7-1-2-1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八月 关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 172 号)的要求,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的谐波"、 "公司"、"申请人"或"发行人")会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君合律师"、"发行人律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根据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要求对所 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就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如下,请贵部予以 审核。 说明: 1、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回复所用释义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