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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CIEN PHARMA(68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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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新制药: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4-12 11:08
关于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新制药"、"公司"或"上市公司") 于2020 年 3月26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人"或"西部证券")担任南新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保荐人,负责南新制药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目前, 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 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南新制药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 人将对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人 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 的任何质询和调 ...
南新制药: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4-12 11:08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南新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新制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 (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规定,负责南新制药上市后的 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 --- |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 | | |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 保荐人已与南新制药签订承销与保 | | |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 荐 ...
南新制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2 09: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3/12/21 | | |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12 |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 |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 | 万元~1,000 万元 | | 回购用途 |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22.8955 | 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4479% |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799.74 | 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5.45 | 元/股~9.24 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 ...
南新制药: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4-04-02 09:34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1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乾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 乾元")直接持有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新制药"或"公司") 43,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1%。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且已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广州乾元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5,488,000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广州乾元本次减持股份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 定。 ...
南新制药(688189)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3-25 16:00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189 公司简称:南新制药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1 / 254 2023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敬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提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张世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小宁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 ...
南新制药: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3-25 14:0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南新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新制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南新制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南新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 号),同意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4.94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22,290.00 万元 ...
南新制药: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5 14:04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五)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的原则。 (六)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七)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 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 ...
南新制药: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5 14:04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 年 3 月 25 日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丁方飞、沈云樵、聂如琼的兼职、任职情况以及其 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在 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董 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丁方飞、沈云樵、聂如琼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南新制药: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5 14:04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2024】0011000166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ws.cnof.gov.cn】 我行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nof.gov.cn】 我行了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录 页 次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 = = = 二 二 u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士华会计 ...
南新制药: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25 14:04
公司代码:688189 公司简称:南新制药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