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 An Xin Technology (688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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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安信:齐向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已降至29.20%
2 1 Shi Ji Jing Ji Bao Dao· 2025-11-27 10:31
Core Viewpoint - The announcement from Qihoo 360 indicates a change in the actual controller of Tianjin Xinzeming Technology Co., Ltd. from Qi Xiangdong to Liu Wei, resulting in a decrease in the shareholding percentage of Qi Xiangdong and his concerted action partner from 32.46% to 29.20% due to the termination of the concerted action relationship [1] Group 1 - The change in shareholding does not involve an actual increase or decrease in shares, but rather a change in the combined calculation of shareholding percentage due to the termination of the concerted action relationship [1] - The shares held by th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bligor are not subject to any pledges, freezes, or other rights restrictions [1] - This change will not affect the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or actual controller of the company, and there will be no impact on the control of the listed company [1] Group 2 - There are no clear plans for increasing or decreasing holdings by th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bligor within the next 12 months [1]
奇安信(688561) -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7 10:31
第一章 总则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股东会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 法性,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股东、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 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
奇安信(688561) -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7 10:31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奇安信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 因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有需要的互保单位; 第二章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原则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 险,不得利用担保延伸对非控制企业的控制权关系或者其他关联关系。公司的全 体董事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 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 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二) 与公司有现实或潜在重要业务关系 ...
奇安信(688561) -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7 10:31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更好地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包括非独 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第四条 董事会成员的薪酬由股东会审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 会审议确定。 第二章 薪酬构成及标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总额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构成,其中基本工 ...
奇安信(688561) -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7 10:31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内部监督和风险防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独立监督和评价 本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的一 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 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且不得为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召 ...
奇安信(688561) -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7 10:31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科创属性持续披露及相关事项》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八条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 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它用途。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 监 ...
奇安信(688561) -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7 10:31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奇安信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指公司对外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增资扩股、股权 转让、委托贷款、委托理财、购买股票或债券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从事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四条 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时,应同时适用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 定。对外投资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还需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科 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 ...
奇安信(688561) -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7 10:31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 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奇安信(688561) -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7 10:31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奇安信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达到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规定 的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标准要求的,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或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本制度所称"披露"系指在规定 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 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以下人员和机构: (六)其他负有 ...
奇安信(688561) -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7 10:31
第一条 为规范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维护信息披露、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