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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思医疗: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吴家璐
2024-10-24 10:24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吴家璐,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提名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 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 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 ...
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10-24 10:24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1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0月24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 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 ...
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4 10:24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3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 1 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 出席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
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4 10:24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2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伟思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三 ...
伟思医疗: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24 10:24
&T PARTNERS 同仁律师事务所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苏同律证字 2024 第 205 号 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江岛智立方 C 座 4 层 邮编:210019 电话:+86 25-83304480 传真:+86 25-83329335 江 苏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伟思疾疗、公司、本 | 指 | 离京伟思失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公司、上市公司 | | | | 《2022年激励计划》 | 指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 | | | | 激励计划》 | | 《2023年激励计划》 | 指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 | | | | 激励计划》 | | 《2022年考核办法》 | 指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 | | | |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 《2023年考核办法》 | 指 ...
伟思医疗:伟思医疗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4-10-24 10:24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肖俊方先生、蔡卫华先生和吴家璐先生具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中有 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 关规定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家璐: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21 日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 ...
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10-24 10:24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4-049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 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 换届选举,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 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志愚先生、许金国先生、陈莉 ...
伟思医疗: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肖俊方
2024-10-24 10:24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肖俊方为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南京伟思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 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如有)。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 ...
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2024-10-24 10:24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0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81,690股 归属股票来源: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 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首次授予1,486,1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95,771,288股的1.55%;预留授予263,2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95, ...
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4 10:24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舆情应对坚持"统一领导、依法应对、注重实效"的总体原则, 避免和消除可能因舆情对公司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注重职能部门的响应与协作,提高防范声誉风险和 处置声誉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