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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思医疗(688580)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5-04-24 15:04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南京伟思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 形,包括:(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 权激励 ...
伟思医疗(688580)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4 15:02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5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 ...
伟思医疗(688580)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4-24 15:01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0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 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公 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1、公司拟以实施 2024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 元(含税)。截至 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95,771,288 股,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9,605 股,因此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 95,711,683 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76,569,346.40 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
伟思医疗(688580)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4-24 14:5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伟思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伟思 医疗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以下简称"现金管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3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8.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7.58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4,716,955.86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91,729,995.18元(不含 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2,986,960.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75号《南京伟思 ...
伟思医疗(688580)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4 14:58
T PARTNERS 目仁律师事务所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苏同律证字 2025 第 080 号 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江岛智立方 C 座 4 层 邮编:210019 电话:+86 25-83304480 传真:+86 25-83329335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伟思医疗、公司、本 | 指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公司、上市公司 | | | | 伟思有限 | 指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伟思医疗的前身 | | 《激励计划(草 | 指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 | 案)》 | | 计划(草案)》 | | 《公司考核管理办 | 指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 | 法》 | |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 本计划、本激励计 | 블 | 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行为 | | 划、本次激励计划 | | | | 限制性股票、第二 ...
伟思医疗(688580)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4 14:58
PARTNERS 律师事务所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苏同律证字 2025 第 079 号 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江岛智立方 C 座 4 层 邮编:210019 电话:+86 25-83304480 传真:+86 25-83329335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伟思疾疗、公司 | 指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2023年激励计划》 | 指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 | | | | 激励计划》 | | 《2023年考核办法》 | 指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 本次作废 | 指 | 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 | | | 的限制性股票 | | ...
伟思医疗(688580)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24 14:5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费用类别 | 含税金额(人民币元) | | --- | --- | |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 264,101,936.47 | |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 60,225,212.43 |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00,018,339.34 | | 减: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 | 10,720.00 | 1 | 加:财务费用-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1,390,586.97 | | --- | --- | | 加:投资收益-银行理财收益 | 2,182,910.78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07,421,162.45 | | 其中:购买银行定期存款 | 37,700,000.00 |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69,721,162.45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
伟思医疗(68858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家璐)
2025-04-24 14:28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家璐,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毕业 于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曾任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生、葛兰素史克 (上海)医药研发有限公司医学顾问、默沙东(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医学顾问、 启明维创创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甲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 监及合伙人、宁波澜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 年 11 月至今, 任广州市金墉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北京阅 微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 ...
伟思医疗(68858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卫华)
2025-04-24 14:28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蔡卫华,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注册会计师。2007年6月至2018年1月,历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授薪合伙人;2017年2月至2023年2月,任江苏立 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0月至2023年6月,任江苏迈信林航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至2023年11月,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合伙人;2019年11月至今,任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
伟思医疗(688580)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4-24 14:28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思医疗")为进一步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核 心管理、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 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 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 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订了《南京伟思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 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