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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志软件: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强莹
2024-04-26 10:17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作为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以及《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赋予的权 力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履职,积 极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对董事 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 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现将我在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强莹,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南京大学国际商学 院经济学硕士,副教授。1989年1月至1998年2月,任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经济系 教师。1998年3月至2001年6月,任华泰 ...
凌志软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2024-04-26 10:17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并结合《苏 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苏州工 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3 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对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林俊先生、独立董事桂水发先生和 董事吴艳芳女士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林俊先生担任。 各位委员具备金融财务知识、专业理论或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委员会的专 业构成、独立董事比例及任命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 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 ...
凌志软件:《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6 10:17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独 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
凌志软件:凌志软件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26 10:17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4-009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 《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 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 修订后 | | --- | --- | --- | --- | | | 第四十条 |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 | | |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使下列职权: | | | …… | | ...
凌志软件: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2024-04-26 10:17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天风证券及专户存储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于 2020 年 5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1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 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志软件"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
凌志软件:凌志软件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10:17
经深入核查,独立董事强莹、桂水发、林俊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 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 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独立董事3 人,分别为强莹女士、桂水发先生、林俊先生。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 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
凌志软件:日本智明过渡期损益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6 10:17
日本智明创发软件株式会社 2023 年 7-11 月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目 录 | 内容 | 页码 | | --- | --- | | 审计报告 | 1 - 3 | | 利润表 | 4 | | 财务报表附注 | 5 -28 | 专 项 审 计 报 告 众会字(2024)第 03642 号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日本智明创发软件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智明")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利润表及相关附注(以下合称财务报表)。 我们认为,日本智明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日 本智明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期间的公司经营成果。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 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 独立于日本智明,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 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 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四、注册会计师 ...
凌志软件:《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10:17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和《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行使职权,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 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董事会定期会议和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 董事会每年应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 征求总经 ...
凌志软件:凌志软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10: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等规定和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成立于 1985 年 9 月,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首席合伙人为 陆士敏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众华所合伙人数量为 65 人,注册会计师 35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 人。2023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 共计 70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62.18 万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 业,信息传输、 ...
凌志软件: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桂水发
2024-04-26 10:17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年,作为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以及《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赋予的权 力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履职,积 极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对董事 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 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将我在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桂水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会 计学专业学士,香港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注册会计师。1989年7月至1993年 12月,任上海财经大学助教。1994年1月至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