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chuan Haowu Electromechanical (00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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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物股份(00075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月修订)
2025-01-21 16:00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 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维护包括中小投资者的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 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独立、客观、公正的监 督、评价、咨询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是一项特殊意义的经济监督,审计的范围包括公司实施经营行为的内 部机构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的原则包括: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审计机构设置 公司设立审计风控部,是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 风控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 报告工 ...
浩物股份(000757)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1-21 16:00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科学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改进 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充分合规地进行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 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通过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 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 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推动提升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价 值,增强投资者回报,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活动,确保公司市值管理活动的合规 性、科学性、有效性,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 ...
浩物股份(000757)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17 14:15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 项目 | 本报告期 | | | 上年同期 | | | --- | --- | --- |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 亏损:1,400 | 万元–2,800 | 万元 | 亏损:12,542.67 | 万元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 亏损:3,000 | 万元–5,000 | 万元 | 亏损:12,455.75 | 万元 |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0.02 | 元/股–0.04 | 元/股 | 亏损:0.21 | 元/股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上述业绩预告为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4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 ...
浩物股份(000757) -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5-01-02 16:00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 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额度不低 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 5.2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九 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4 号)、《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20 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 ...
浩物股份:关于小米汽车天津空港汽车园销售服务中心通过小米品牌方开业验收的公告
2024-12-27 09:41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4-58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小米汽车天津空港汽车园销售服务中心 通过小米品牌方开业验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 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翔公司")下属的小米汽车天津空港汽车园 销售服务中心于近日通过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米景明") 开业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一、通过验收的基本情况 小米景明授权鹏翔公司在天津市空港经济区汽车园中路 24 号设立小 米汽车销售服务中心,专营小米汽车业务,包括小米汽车的展示与销售、 售后维修保养、事故救援与接待等一站式服务。近日,小米汽车天津空港 汽车园销售服务中心已通过小米景明的开业验收,将按期开业。 二、对公司的影响 小米汽车天津空港汽车园销售服务中心的设立,是公司持续优化汽车 经销业务品牌结构的重要举措。 三、风险提示 本次验收通过仅为小米景明同意小米汽车天津空港汽车园销售服务中 心开业的前提条件,后续小米汽车天津空港汽车园销售服务中心与小米景 ...
浩物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12-23 10:59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4-57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 南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以 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 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 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准则解释第 17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7 号》 《应用指南 2024》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浩物股份:关于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终止协议》的公告
2024-12-19 09:44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内江 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天津市汇丰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津汇丰行")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中 信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 2,500 万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 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经公司与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友好协商,双方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终止协议》,解除公司关于天津 汇丰行担保事项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2023 年 8 月 28 日分别召开九届九次董 事会会议、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天津汇丰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天津汇丰 行向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 2,500 万元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2023 年 8 月 29 日披露的《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3-30 号)、《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
浩物股份: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12-02 10:49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4-55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 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额度不低 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 5.2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九 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4 号)、《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20 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 ...
浩物股份: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5 10:32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南塔 25 层-26 层 邮编:610041 25-26/F, South Tower of Tianfu International Finance Center, 966 North Tianfu Avenue, High-tech Zone, Chengdu, Sichuan 610041, P. R. China 电话/Tel : +86 28 6208 8001 传真/Fax : +86 28 6208 8111 www.zhonglun.com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4】中伦成律(见)字第 108718-0001111501 号 致: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14时30分在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 号泰达时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