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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立泰: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12 12:41
1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
信立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12:41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五条 公司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或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 效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 ...
信立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2:4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经 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信立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12:4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五条 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 集人。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 力。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
信立泰: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原实施主体减资的公告
2023-12-12 12:41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及原实施主体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3-055 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终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并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和使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派的相关人员根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和实际需求,负责 子公司减资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注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 宜的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 本次变更不改变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投向,不 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63 号文核准《关于核准深圳信 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 ...
信立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2:4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股东大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应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1 (一)董事人数不足 6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 ...
信立泰:《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3-12-12 12:41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具 体如下: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 第四十六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 | | 第四十六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 | | 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 | | | 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 | | 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 | | | 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 | 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 | | | 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 | 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 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作出董事 | | |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作出 ...
信立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2:41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 议;研究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经董 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
信立泰: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2:41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信立泰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董事会资料。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
信立泰: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2 12:41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3-057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 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上 午 9:15 – 9:25,9:30 – 11:30,下午 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 议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