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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3-12-18 11: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分别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同意对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
中顺洁柔: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8 11:26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管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增强公司内部的自我约束机制,改善经营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控制度的运行,检查被 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核查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评价 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以及预防、发现、调查和处理各种舞弊行为。公司依法实行内 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以促进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制度适应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各全资或 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其中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 责,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 ...
中顺洁柔: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2-18 11:26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释 义 3 | | --- | | 声 明 5 | |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6 | | 二、本次调整情况 8 | | 三、本次授予情况 10 | | 四、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14 | | 五、结论性意见 15 | | 六、备查信息 16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 义 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中顺洁柔、公司 | 指 |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 | 指 |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 | | | 股票激励计划 |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2022 | | | |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 | 指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顺洁柔纸 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
中顺洁柔: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12-18 11:26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3-8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2023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分别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公司《2022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 ...
中顺洁柔: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8 11:26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9.48 元/股调 整为 9.42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6.32 元/股调整为 6.26 元/股。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 了解,经讨论后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相应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
中顺洁柔: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3-12-18 11:26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授予权益的分配情况 (一)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注:以上涉及小数合计数误差均由四舍五入造成。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8 日 1 | 姓名 职务 | 获授数量 | 占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 占公司股本 | | --- | --- | --- | --- | | | (万份) | 数额的比例 | 总额的比例 | |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员工 | 150.00 | 100.00% | 0.11% | | (共计 131 人) | | | | | 合计 | 150.00 | 100.00% | 0.11% | (二)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 姓名 职务 | 获授数量 (万股) | 占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额的比例 | 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比例 | | --- | --- | --- | --- | | 梁戈宇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33.50 | 22.33% | 0.03% | |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员工 (共计 21 人) | 116.50 | 77.67% | 0.09% | | 合计 | ...
中顺洁柔: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8 11:26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因情况紧急,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以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其中,监事张高先生以通讯方式出 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 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元先生主持。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3-79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 合 ...
中顺洁柔: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8 11:26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因情况紧急,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以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其中,董事邓冠彪先生、邓冠杰先生、Yu Ep. Rachel Jing 女士、独立董事何 国铨先生、葛光锐女士、刘叠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鹏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刘鹏先生、张扬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人,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证券代码:0 ...
中顺洁柔: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与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18 11:26
国枫律证字[2022]AN293-3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 释 义 2 | | --- | | 一、本次调整及预留授予的批准和授权 4 | |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6 | | 三、本次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7 | | 四、结论性意见 10 | 释 义 注:本法律意见书中若存在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致: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中顺洁柔签订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中顺洁柔的委托, 担任中顺洁柔本次激励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所律师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2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 ...
中顺洁柔: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08 11:21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3]A0596 号 致: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 证贵公司 2023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从业 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执业规则》")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