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yang Yuanda Intellectual Industry (002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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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智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11:35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石海峰、郑水园、花迪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石海峰、郑水园、花迪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远大智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水园)
2024-04-26 11:35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 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勤 勉尽责;报告期内,本人充分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1 |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 | 委托出席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 | --- | --- | --- | --- | --- | | | | | 出席次数 | 次数 | | | 郑水园 | 7 | 4 | 3 | 0 | 4 | 本人郑水园,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出生,中南财经政法 大学,法学硕士学历。曾任职于福建衡峰律师事 ...
远大智能: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6 11:35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商务部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 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成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沈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于 2010 年 10 月 29 日作出的《关于同意沈阳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的批复》(沈开外经贸发〔2010〕38 号)批准,由沈阳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 照号 210100400011712。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 的,公司须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更换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
远大智能:关于公司2021年至2022年非经常性损益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2024-04-26 11:35
关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至2022年非经常性损益 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CAC证专字[2024]0265号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 目 | | 页次 | 录 | | --- | --- | --- | --- | | 一、关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 | | | | 年至 | 2022 | 年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1-2 | | | 的鉴证报告 | | | | | 二、关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2021 3-5 | | | 年至 | 2022 | 年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 | | 三、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 | | | 关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至 2022 年非经常性损益 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CAC 证专字[2024]0265 号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后附的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至 2022 ...
远大智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16:06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9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电话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康宝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豁免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 期限,不再提前五日发出会议通知,决定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 ...
远大智能: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的说明
2024-04-24 16:06
关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说明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对沈阳远大智 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收到贵部 《关于对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4】 第 69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针对《关注函》中提及的事项,回复 如下: 你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披露的对我部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4〕 第 59 号)的回复中称,你公司前期披露的 2023 年业绩预告已考虑以房抵债交 易的有关影响,但由于对以房抵债交易的性质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理解不透 彻导致列报错误,使得业绩预告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 "扣非后净利润")财务数据有误,你公司因此进行业绩预告修正,并于同日披 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修正后的业绩预告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预计扣非后净利润由盈利 1,222. ...
远大智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16:06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0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监事会逐项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豁免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 期限,不再提前五日发出会议通知,决定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至 2022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至 2022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差错 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
远大智能:关于公司2021年至2022年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2024-04-24 16:06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1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至 2022 年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 盈亏性质的改变。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至 2022 年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 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 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前期披露的 2021 年度、2022 年度非经常性损 益及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为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对涉及 的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相关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本次 调 ...
关于对远大智能公司的关注函
2024-04-23 12:32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 69 号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 1 (1)详细列示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构成(包括但不 限于形成背景、时间、内容、金额等)、确认依据及会计处理, 说明相关收益确认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有关规定。 (2)对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自查最近三年关于非经常 性损益的计算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 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及其他错漏情形,是否需要进行会计差错更 正。 (3)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审计委员会说明针对公司 2023 年业绩预告、年度报告的 编制、披露及监督等工作的履职情况,并向我部报备相关材料。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1)(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4 年 4 月 25 日前 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 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 ...
远大智能(002689) - 2023 Q4 - 年度业绩预告(更正)
2024-04-22 11:56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6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4-002),公告中对 2023 年度业绩进行预计,预计情况如下: | 项目 | | 本报告期 | | 上年同期 | | | --- | --- | --- |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 盈利:2,700.29 | 万元-3,300.29 | 万元 | 亏损:11,139.75 | 万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