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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技术(30012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主动性原则。上市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 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 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第 1 页 共 11 页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下称"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 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下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下称"《创业板规范运作》")、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
汇川技术(30012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及确定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下同)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含 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下同)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相关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
汇川技术(300124)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 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 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八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 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第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露, 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 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六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外部单位报送年报相关信息的,提供时间不得 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快报的披露内容不得少于向外 ...
汇川技术(30012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稿)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七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提醒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注意,除董事 会已公告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之外,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距股东会召开10日之前提交新的董事候选人提案。 1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每一 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 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 ...
汇川技术(30012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公司设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1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 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召集人不履职或者 ...
汇川技术(30012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下称"《上市规则》")、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 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 息,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 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持续信息披露是公司及相关 ...
汇川技术(300124)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 |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裁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 | | | --- | --- | --- | | | 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 | | | | 董事会会议。 | | | | 第十四条 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 | 第十四条 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 | | | 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 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 | | 委托书应当载明: | 委托书应当载明: | | |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 | (一)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姓名; | | 9 | …… | …… | | | 受托董事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书面委托书,在会议签到簿上说明受 | 代理董事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书面委托书,在会议签到簿上说明代理 | | | 托出席的情况,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 | 出席的情况,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 | | | 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 ...
汇川技术(3001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 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 团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 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影响公司发 展,贻误工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汇川技术(30012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晋琳)
2025-04-28 14:52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晋琳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晋琳) 本人作为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全面关注 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赵晋琳,女,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 教授,注册税务师和会计师,美国密苏里大学访问学者。曾在深圳大学经济学院 从事教学及研究工作并任深圳大学会计系教授及研究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2024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 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 ...
汇川技术(300124)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财务管理体制 2 | | 第三章 | 主要会计政策 4 | | 第四章 | 会计核算内容和程序 31 | | 第五章 | 财务报告 32 | | 第六章 |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34 | | 第七章 | 会计档案管理 36 | | 第八章 | 预算管理 39 | | 第九章 | 电脑系统使用管理 41 | | 第十章 | 货币资金和票据管理 43 | | 第十一章 | 其他管理 44 | | 第十二章 | 附则 45 |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我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 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司对会计工作内控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由财务管理体制、主要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内容和程序、财务报告 等内容组成。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简称"各分、子 公司");各分、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财务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 1.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 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