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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25 10:31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3]0168 号 致: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 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开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 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 ...
新开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5 10:26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3-083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 9:30 在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18 号 715 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
新开普: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20 09:05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定于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 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3-082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 ...
新开普: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2-08 10:5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 得对外提供担保。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 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第二章 担保对象 第六条 公司担保对象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二)与公司有现实或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三)公司的子公司及其他有控制关系的单位。 第七条 虽不符合第六条所列条件,但公司认为需要发展与其业务往来和合 作关系的申请担保人,该申请担保人经营和财务方面正常,不存在比较大的经营 风险和财务风险,且申请担 ...
新开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8 10:47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3-080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下午 13:30 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18 号 803 会议 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通过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所 有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分别为陈 振亚先生、王葆玲女士、张建英女士,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振亚先生召集并主持, 公司董事会秘书赵璇女士、财务总监李玉玲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 书面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开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
新开普:公司章程
2023-12-08 10:47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 股东 6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 | 董事 22 | | 第二节 | | 独立董事 27 | | 第三节 | | 董事会 35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2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4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46 | | 第一节 | | 监事 46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47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 ...
新开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08 10:47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合法 权益,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新开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 5 人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 ...
新开普: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3-12-08 10:47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产品 交易行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资产、财产的安全,提高投资收益,维 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新开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章 基本定义及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系指公司使用闲置资金通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 构委托理财产品、国债、货币市场基金及其他经董事会批准的低风险产品的投资 行为。公司委托理财系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须报经公司审批,未经公司审批不得进行任 ...
新开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08 10:4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并 与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除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一般规定外,还应当遵守本制 度关于独立董事的特别规定。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
新开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08 10:4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 联人交易,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 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