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Hui Cheng Technology(300779)
icon
Search documents
惠城环保: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2-28 10:34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领导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人员和构成向 1 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 ...
惠城环保: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3-12-28 1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 茹凡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所担任的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 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茹凡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茹凡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000 股,不存在应当履 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茹凡先生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 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其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证券代码:300779 |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 公告编号:2023-121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18 |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电子邮箱:sto ...
惠城环保:内部审计制度
2023-12-28 10:34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 督力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 度得以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 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门(含分支机构)、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及其直属分支机构(含控股子公司),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 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 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 进 ...
惠城环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28 10:32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300779 |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 公告编号:2023-119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18 |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1 | 第一条 为维护青岛惠城环保科技 | 第一条 为维护青岛惠城环保科技 | |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 |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 | |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 |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 | |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 | 修订)和其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 | | | 他有 ...
惠城环保: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2-28 10:32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 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坚持依法使用、计划严密、公开透明、规范运作的原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惠城环 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的实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存储 ...
惠城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10:32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3-118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 点以现场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 7 号惠城广场 417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 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 长叶红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 ...
惠城环保: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3-12-28 10:32
(十八)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签订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 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本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协议; (十)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 ...
惠城环保: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12-28 10:32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 使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监事时, 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监事总人数相等 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监事总人数的 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 监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监事,最后按得票的多 少决定当选董事、监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或监事的议案。 第九条 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董事会 ...
惠城环保: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28 10:3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对与会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大 会的有关工作人员、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 大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大会的正常 召开负有诚信勤勉的责任,不得阻碍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以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 ...
惠城环保: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28 10:32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