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Farbe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3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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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28 10:32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59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6,176,350 股后的 422,532,595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即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为 422,532,595 股,实 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33,802,607.60 元(含税)。 2、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 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 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及除 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 =33,802,607.60 元/428,7 ...
法本信息: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0 11:44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 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六道 15 号威大科技园 B 座 1 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 公司的委托,指派张忆南律师、申芳芳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市法本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 事项进行验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 ...
法本信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0 11:44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召开时间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六道 15 号威大科技园 B 座 1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严华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
法本信息: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5-13 08:26
1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 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9 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次 3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次 1 | | (2)培训日期 | 年 月 日 2023 12 ...
法本信息: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5-13 08:26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本信息"、"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自2022 年7月18日至2023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并就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的管理 及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法本信息: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05-08 09:28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 事宜已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全部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的部分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注销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57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鉴于 12 名 ...
法本信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5-06 09:54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 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 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按照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人民币 16.77 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490,757 股至 2,981,514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约为 0.35%至 0.7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和《回购股 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 ...
法本信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振超)
2024-04-28 07:51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作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法 本信息")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 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 本人胡振超,197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博士学位,中国 ...
法本信息: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4-28 07:47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 理及经理层的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公司经 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 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 程》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诚信、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以合理的谨 慎、注意和应有的能力在其职权和授权范围内处理公司事务,不得利用职务便利, 从事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严格执行董事会相关决议,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消极执 行董事会决议。如情况发生变化,可能对决议执行的 ...
法本信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8 07:47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53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准则解释 17 号》,其中 关于"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 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 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 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后公司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