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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L-TECH(3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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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科技(301020)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5-14 10:56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维护烟台 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权益,强化公司经营管 理,提高经济效益,促使公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审计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及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 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有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及其控 股、控制的所有关联企业(以下简称"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1 (二)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 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 确保 ...
密封科技(301020) -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2025-05-14 10:56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股东利益,促使广大股东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征 集投票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烟台石川密 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征集投票权",是指公司召开股东会时,享有征集投 票权的组织或人员在征集公司股东对议案的投票权时,以公开方式在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上按照本细则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向公司股东发出代为行使表决权 的要约行为。 第三条 征集投票权应当采用无偿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 享有征集投票权的主体 第四条 下述组织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 (一) 公司董事会; (二) 公司的独立董事; (三)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四)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 资者保护机构。 第五条 以公司董事会的名义征集投票权,必 ...
密封科技(301020) - 山东德衡(烟台)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14 10:56
山东德衡(烟台)律师事务所 关于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五月 山东德衡(烟台)律师事务所 关于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德衡证见意见(2025)第 00008 号 致: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德衡(烟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 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 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 ...
密封科技(30102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14 10:5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的 考核和评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烟台石川密 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研究 公司董事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建议,研究 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 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 ...
密封科技(3010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5-14 10:56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烟 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根据《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确定。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职能部门及职责分工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按照监管指引 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
密封科技(30102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5-14 10:56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 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 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 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 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 师事务所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能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 策规定,具 ...
密封科技(30102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14 10:56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烟台石川密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拟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会、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 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 ...
密封科技(301020) - 总经理报告工作制度
2025-05-14 10:56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机 制、明确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结合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应当向董事会履行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义务,并自觉接受 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 总经理就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以书面 或其他形式提出报告,总经理必须保证向董事会报告事项的真实性。公司出现 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经理或者总经理安排其他经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充分说明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并提请董事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经营模式、产 品结构、主要原材料和产品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等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出 现重大变化的; (六) 其 ...
密封科技(301020)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5-14 10:56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化解投 资风险,提高投资经济效益,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烟台石川密 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以及实物资产、 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取得或处置相应的股权或权益的投资活动,以及委托理 财、委托贷款、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等购买金融资产的活动,但不含日常经营相关的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行为。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决策受本办 法规制。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决策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参照本办法的 ...
密封科技(30102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14 10:56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 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该独立董事 须为会计专业人士。 1 第七条 公司须组织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相关培训,使其及时获取履职所需 的法律、会计和公司监管规范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 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董事会在六十日内完成 补选;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履行委员职务。相关委员应 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并 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独立于 公司财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具体职责按《内部 审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一条 为强化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