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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禹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08-24 13:1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安 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禹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就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16.00 万股,发行价格 20.93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 额 86,147.88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2,399.3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73,748.54 万元。上述 ...
舜禹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3-08-24 13:12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八月 1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管理, 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披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非另有所指,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对公司证 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价格产生较大 ...
舜禹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2023-08-24 13:12
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安 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禹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就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16.00 万股,发行价格 20.93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 额 86,147.88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2,399.3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73,748.5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 ...
舜禹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08-24 13:11
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三年八月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或者对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发生时,本制度规定的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重大事项的相关信息告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等相关负责人的制度,从而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出现虚假信息披露、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接触、获取重大信息的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二)参与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人员,公司内部各 相关部门人员,包含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信息披露事务工作人员等由于所 任公司职务而知悉或可能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舜禹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24 13:11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 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8号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邓帮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519 证券简称:舜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规定。 ...
舜禹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08-24 13:11
证券代码: 301519 证券简称:舜禹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06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 | --- | |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4.5亿元(含本数)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 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使 用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的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16.00 万股,发行价格 20.93 元/股,本 ...
舜禹股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3-08-24 13:11
二〇二三年八月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的激励 和约束机制,更好地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 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监事包括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 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 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 ...
舜禹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08-24 13:11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八月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 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 (四)除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 ...
舜禹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08-24 13:11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八月 1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2019 年修正)(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及时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具体实施。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