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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杰科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2024-12-23 13:56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156 自本次交易事项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尽调工作已完成。2024 年 12 月 20 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方案及相关议案。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方案及相关议 案,并与本次交易相关方固德威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必要批准或核准 (如需)。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况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
旭杰科技:关于本次交易相关方出具的重要承诺
2024-12-23 13:56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方出具的重要承诺情况具体如下(本公告中的简称 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的简称具 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 重要承诺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154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方出具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 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新旭德"或"标的公司")47%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业务指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主要承诺内容 | | --- | --- | --- | | | | 1、本公司/本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 | | | ...
旭杰科技: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12-23 13:56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 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5 号中新大厦 7 楼 邮编:215123 电话:0512-68240861 传真:0512-68253379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法律意见书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本所及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所做的声明及释 义同样适用于本专项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法律意见书 专项核查意见 致: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本所根据 与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 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 ...
旭杰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3 13:56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137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10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丁杰 6.会议列席人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刘勇、赵海军因工作安排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条件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
旭杰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4-12-23 13:56
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崔柯 潘哲盛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 法》)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涉及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本 次交易也不涉及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 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 ...
旭杰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2024-12-23 13:56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143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 买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47%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将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涉及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本 次交易也不涉及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3 日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旭杰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2024-12-23 13:56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 式购买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47%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将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 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符 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 见》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 或"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系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益友天 元"),审计机构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评 估机构系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诚")。 本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 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以下简称《廉洁从业意见》)的规定,就本 ...
旭杰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12-23 13:5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的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购买、出售资产的行为。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董事会召开 日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的交易情况, 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崔柯 潘哲盛 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 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 式购买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47%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将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 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 ...
旭杰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援引结论性意见的同意书
2024-12-23 13:56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援引结论性意见的同意书》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崔 柯 潘 哲 盛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方 苏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援引结论性意见的同意书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杰科技")拟以支付现金方 式购买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47% 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担任旭杰科技重大资产购买 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公司同意《旭杰科技(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旭杰科技(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