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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上市后适用)
2025-04-03 12:4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下称"《香港上市规则》")《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下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 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职责权限如下: (一)审查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包 括监察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公司年度报告及账目、半年度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
2025-04-03 12:4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和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包括《香港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 行董事"的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 独立性。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14 证监会")规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咨询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 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2025-04-03 12:45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5-022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选举李道成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4 日 - 1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 年 4 月 3 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临时职 工代表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如 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 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了《三一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04-03 12:45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二 ○二五年【】月 0 | 第一章 | 总 | 则 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 股份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一节 | | 股东 6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4 | | 第一节 | | 董 事 24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8 | | 第三节 | | 独立非执行董事 32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5 | | 第六章 |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7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39 |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2025-04-03 12:45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蓝玉权)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 1 -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本人蓝玉权,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025-04-03 12:45
提名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蓝玉权为三一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三一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三一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 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 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4-03 12:45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5-019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 年 4 月 3 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 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已启动本次发行并上市事宜,考虑到安永香港在 H 股发行并上市 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 决定聘请安永香港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 1 -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 安永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4-03 12:45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5-020 2025 年 4 月 3 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三 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作出修订。 - 1 -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5-04-03 12:45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〇二五年三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1 - 特别提示 1、《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 计划")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一重工")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 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 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共计不超过 5,552 人,所有参 加对象均需在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任职。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 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3、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5-04-03 12:45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〇二五年三月 1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特别提示 1、《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 计划")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一重工")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 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 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共计不超过 5,552 人,所有参 加对象均需在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任职。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 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