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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瑞医药: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
2024-12-09 09:5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遴选,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上市地 ...
恒瑞医药: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4-12-09 09:5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 保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发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 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监事 第三条 监事可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 少于监事人数的 1/3。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 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 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 有个人责 ...
恒瑞医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
2024-12-09 09:5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及时报送,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 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 额 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 ...
恒瑞医药: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09 09:5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 |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0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2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5 | | 第五章 | 董事会 18 | | 第一节 | 董事 18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1 | | 第六章 | 总经理(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4 | | 第七章 | 监事会 25 | | 第一节 | 监事 25 | | 第二节 | 监事会 26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7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27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30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1 | | 第九章 | 通知和 ...
恒瑞医药: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09 09:51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保证经营班子依法行使职权,提高总经理 (总裁)的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经理设置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总裁)一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 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总裁)、执行副总裁、高级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但兼任总经理(总裁)、执行副总裁、高级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条 总经理(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四条 总经理(总裁)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具备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 力;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能善任、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验,精通本行,熟悉国家有关政策、 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的经营和管理;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 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 ...
恒瑞医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09 09:5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上述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保证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容的完整性与实施的有效性,以此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及 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第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董事会应当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与监督 第五条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第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公司董事长为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 第七条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负责监督 ...
恒瑞医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09 09:5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主要负责制定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
恒瑞医药:恒瑞医药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4-12-09 09:51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24-149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 1288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股东会召开日期:20 ...
恒瑞医药: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
2024-12-09 09:5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ESG)能力及可持续发展绩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制订公司发展战略计 划,监督、检查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提议、评估公司 ESG 战略、 愿 景与目标并监察 ESG 政策实施情况。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 ...
恒瑞医药: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4-12-09 09:5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恒瑞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 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