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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药业(600521)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管理制度
2025-04-29 14:48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展战略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四月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了增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 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适应公司经营规模不断壮大和加快发展的需要,规范 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发展战略决策机构,负责提出公司的使命和愿景, 确定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确定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六条 总裁办战略规划部是公司发展战略日常管理部门,在董事会发展战 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战略管理的组织协调,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战略研究分析及评估,提交 发展战略委员会研究、讨论; (二)负责组织编制战略管理流程、讨论战略管理方法,完善相关制度; (三)负责对战略执行情况进行监控与分析,形成书面报告; (四)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相关的战略管理信息; (五)负责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课题研究与咨询。 第二条 适用 ...
华海药业(600521)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2025-04-29 14:48
总裁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四月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 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或《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的情形者,不得担任公司的总裁。 第七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确保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 保证公司管理层认真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切实履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结构的职权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 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 | |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总裁是指总裁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裁名义对外行使 其权限的授权代表。 第三条 总裁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总裁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利益,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章 总裁 ...
华海药业(600521)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与赞助管理制度
2025-04-29 14:48
| |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与赞助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 和赞助的内部控制,加强公司对外捐赠和赞助支出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 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第三条 "对外捐赠"是指公司以公司名义在帮助社会抵抗自然灾害、构建 和谐生态环境、救助危困群体、增加社会福利等公益性社会活动中捐赠公司财产 的行为。 "对外赞助"指公司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不相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公益性赞助。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总裁、董事会或股东会根据本制度规定负责对外捐赠和赞助项 目的审批。 第五条 后勤管理部负责对外捐赠和赞助项目的执行,具体包括: (一)负责处理对外捐赠和赞助事项的日常事务; (二)负责组织编制对外捐赠和赞助方案; (三)负责对外捐赠和赞助方案的执行、监督; (四)负责对外捐赠和赞 ...
华海药业(600521)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4-29 14:48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四月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目录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 2 | | 第三章 |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 | 3 | | 第四章 | 内幕信息的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 | 7 | | 第五章 | 附则 | 7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实施登记备案制度。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填写上市 ...
华海药业(600521)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程
2025-04-29 14:48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程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规范运作》《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证券管理部负责协助独立董事处理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的日常事务。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
华海药业(600521)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4-29 14:48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监管指引》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监管指引》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无 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 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 ...
华海药业(600521)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4-29 14:48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四月 | |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企业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向被担 保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为"子 公司")。公司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 司提供担保,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实行统一管理。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决定权限,对 外担保事项应由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决定。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 ...
华海药业(600521)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9 14:48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四月 | |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浙江华海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设独立董事三人, 其中应当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职工董事一人,由公司工会提名候选人,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