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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宇股份(601799) - 星宇股份独立董事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09:47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事" 的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性。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和本制度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
星宇股份(601799) - 星宇股份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H股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09:47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 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 ESG 委员 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 ESG 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 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 ...
星宇股份(601799) - 星宇股份担保业务管理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09:47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通过规范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业务流程,确保对外担保业务按规定程序和适当授权进行,实现预期目标;确 保对外担保业务法律手续完备,管理规范,披露真实和完整,防止舞弊和差错; 保证各项对外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 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 责任的行为,包括对子公司和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担保。 第三条 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及其他能够实施控制的公司。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发生对外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不相容岗位分离: 1、受理担保申请与核准担保分离; 2、调查担保与审批担保分离; 3、审核担保申请与审批担保申请分离; 4、草拟担保合同与审核、审批担保合同分离; 5、担保业务及合 ...
星宇股份(601799) - 星宇股份公司章程(H股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09:47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4000000020916。 第三条 公司于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 万股,于二〇 一一年二月一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年【】月【】日经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首次公开发行【】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 股"),【并 ...
星宇股份(601799) - 星宇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09:47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 管规则、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香港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 ...
星宇股份(601799) - 星宇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09:47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 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 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 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 "香港证监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规 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三)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部门。 董事会应当保证本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 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 ...
星宇股份(601799)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30 09:47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4000000020916。 第三条 公司于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 万股,于二〇 一一年二月一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为: 中文名称: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angzhou Xingyu Automotive Lighting System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 398 号(一照多址);邮 政编码:21302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285,6 ...
星宇股份(601799) - 星宇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H股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09:47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常州星宇车 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 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 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 会根据 ...
星宇股份(601799) - 星宇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H股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09:47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主席),且提名委员会中应至少有一名成员与其他成员性别不同。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 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主任在提名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生,并 ...
星宇股份(601799) - 星宇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30 09:47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 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常州星宇车 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 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非独立董事 4 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且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