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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捷电气: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4-11-06 07:33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1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期间 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制定本须知。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 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会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 宜。 三、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股东(或股东 代表)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 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
信捷电气:公司季报点评:传统行业、新兴行业齐发展,前三季度业绩稳健增长
海通证券· 2024-11-04 11:11
Investment Rating - The report maintains an "Outperform" rating for the company [1] Core Views - The company achieved steady growth in both traditional and emerging industries, with a 11.93% YoY increase in revenue and a 12.69% YoY increase in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the parent company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4 [4] - The company's gross margin improved by 4.94 percentage points YoY to 38.60% in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4 [4] - The company's period expense ratio increased by 2.65 percentage points YoY to 25.16% in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4, with increases in sales, R&D, management, and financial expense ratios [4] - In Q3 2024, the company's revenue increased by 13.91% YoY, but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the parent company decreased by 5.89% YoY, mainly due to a 3.44 percentage point increase in the period expense ratio and a decrease in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4] - The company is developing into an integrated solution provider, leveraging its advantages in the small PLC market to expand into medium PLC and other industrial control products, while accelerating its expansion in new energy and high-end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industries [4] - The company has formed a comprehensive product line of servo systems, covering the needs of both traditional and emerging industries [4]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s revenue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4 was RMB 1.21 billion, with a gross margin of 38.60% and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the parent company of RMB 174 million [4] - In Q3 2024, the company's revenue was RMB 413 million, with a gross margin of 38.81% and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the parent company of RMB 48 million [4] - The company's period expense ratio in Q3 2024 was 27.64%, an increase of 3.44 percentage points YoY [4] - The company's sales expense ratio in Q3 2024 was 11.40%, an increase of 2.49 percentage points YoY [4] - The company's management expense ratio in Q3 2024 was 5.72%, an increase of 0.70 percentage points YoY [4] - The company's R&D expense ratio in Q3 2024 was 10.44%, a decrease of 0.03 percentage points YoY [4] - The company's financial expense ratio in Q3 2024 was 0.07%, an increase of 0.28 percentage points YoY [4] Financial Forecasts - The company's revenue is expected to be RMB 1.727 billion in 2024, RMB 2.126 billion in 2025, and RMB 2.637 billion in 2026, with YoY growth rates of 14.8%, 23.1%, and 24.0% respectively [6] - The company's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the parent company is expected to be RMB 239 million in 2024, RMB 302 million in 2025, and RMB 388 million in 2026, with YoY growth rates of 20.0%, 26.4%, and 28.5% respectively [6] - The company's EPS is expected to be RMB 1.70 in 2024, RMB 2.15 in 2025, and RMB 2.76 in 2026 [6] - The company's gross margin is expected to be 37.9% in 2024, 38.0% in 2025, and 38.2% in 2026 [6] - The company's ROE is expected to be 10.2% in 2024, 11.4% in 2025, and 12.8% in 2026 [6] Valuation - The report gives the company a 2024 PE range of 25-30X, with a reasonable price range of RMB 42.5-51, maintaining an "Outperform" rating [4] Industry Comparison - The average PE ratio of comparable companies is 166.01X [9]
信捷电气: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10-30 07:51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与内控流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行为, 降低投资风险,保证公司投资的安全性、收益性,确保公司的资产增值保值,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原则、范围及投资方式 第二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3、为公司股东谋求最大的经济利益。 第三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是指以公司货币资金、实物、债权、净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以及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同境内、境外企业事业单位、团体、个人进行合 资或合作经营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的范围根据《公司章程》的释义确定。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具体方式如下: (一)出资与其他经济组织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合资、合作经营的控股、 参股公司; 1 (二)与 ...
信捷电气: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10-30 07:51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 (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及《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信捷电气: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10-30 07:51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决 策效率和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员; 第二条 公司依章程规定设置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对董事 会及董事长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议,并向董事会及董事长报告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权限 第四条 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对董事会及董事长 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条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
信捷电气(603416) -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10-30 07:51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应 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 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 ...
信捷电气(603416)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30 07:49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 --- | --- | --- | --- | |------------------------------------------------|----------------|---------------------------------------|------------------|------------------- ...
信捷电气: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30 07:49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邮件及 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李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共计 7 人,出席 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共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4-046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
信捷电气: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10-30 07:49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主持 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
信捷电气: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10-30 07:49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保障监事会依法有效地履 行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和公 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条 监事、监事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行使职权,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并提 供必要的保障,公司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预或干扰监事和监事会正常行使职 权。 第二章 监事会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1 人,由全体监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当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履行职责。 监事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验,具备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