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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美家居: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曲美家居就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相关问题回复的说明
2024-06-25 10:21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普华永道中 天")接受委托,对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美家居"、"贵公司"或 "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并于 2024年4月29日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 中天审字(2024)第 10098 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曲美家居财务报表是曲美家居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曲美家居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阅读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于 2024年 5 月 27 日出具给 曲美家居的《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 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第 0647 号)(以下简称"2023年年报监管工作函"),作 为曲美家居 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我们以上述我们执行的审计及其他 ...
曲美家居: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2024-06-25 10:19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4-057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下发的《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 作函》(上证公函【2024】0647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根据《工作函》 要求,公司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 道中天")对《工作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落实,现就函件相关问 题回复如下: 问题 1.关于主营业务 年报显示,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0.28 亿元,同比下降 17.00%, 净利润-3.04 亿元,由盈转亏。分业务板块看,境外业务中,Stressless 板块实现 营业收入 21.02 亿元,同比下降 17.68%,毛利率 38.30%,同比增加 0.42 个百 分点;IMG 板块实现营 ...
曲美家居: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06-17 10:02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4-056 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拟确定以 2024 年 6 月 17 日为首次授予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11.00 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3.56 元/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 股票期权 ...
曲美家居: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7 10:01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4-054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 意确定以 2024 年 6 月 17 日为授予日,向 8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11.00 万份股票 期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3.56 元/份。 关联董事孙海凤、饶水源、谢文斌回避表决。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同意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
曲美家居: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4-06-17 10:01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名单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 数量(万份) | 占授予股票期 权总数比例 | 占本目前总股 本比 | | --- | --- | --- | --- | --- | --- | | 1 | 谢文斌 | 董事 | 35.00 | 2.17% | 0.05% | | 2 | 饶水源 | 董事 | 18.00 | 1.12% | 0.03% | | 3 | 孙海凤 | 董事、财务总监 | 35.00 | 2.17% | 0.05% | | 4 | 孙潇阳 | 董事会秘书 | 35.00 | 2.17% | 0.05% | | | 合计 | | 123.00 | 7.64% | 0.18% |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核心骨干人员名单 | 79 | 张宁 | 中层管理人员或核心骨干 | | --- | --- | --- | | ...
曲美家居: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6-17 10:01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文件及《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一)列入公司本 ...
曲美家居: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6-17 10:0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3、本所律师是以某项事项发生之时所适用的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法规为依据认定该 事项是否合法、有效,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相关而因客观限制难以进行全面核 查或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政府有关部门、其他有关机构 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4、本所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在本法律意 见书中对于有关报表、数据、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用,并不意味着本所律 师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且对于这些内容本所 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和作出判断的合法资格。 5、本所仅就本法律意见书涉及的事项发表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