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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柏转债”2025年付息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4-10 22: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5年4月 17日开始支付自2024年4月17 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公司《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八)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 年,即2024年4月17日至2030年4 月16日 (九)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 2.50%。 (十)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 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 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B:指 ...
宏柏新材(605366)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柏转债”2025年付息公告
2025-04-10 09:19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9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关于"宏柏转债"2025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开始支付自 2024 年 4 月 17 日 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公司《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二)债券代码:111019 (三)发行日期:2024 年 4 月 17 日 1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16 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5 年 4 月 17 日 可转债兑息日:2025 年 4 月 17 日 (四)债券类型:可转换为公司 A 股 ...
宏柏新材(605366)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5-04-01 09:18
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宏柏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 证券代码:605366 |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8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9 |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宏柏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累计已有人民币 142,244,000 元"宏柏转债"转为 公司 A 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 26,098,832 股,占"宏柏转债"转股前公司 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 4.2862%。其中,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共有人民币 58,000 元"宏柏转债"转为公司 A 股普通股,转股股数为 10,637 股。 截至2025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宏柏转债"金额为人民币817,756,000 元,占"宏柏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85.1829%。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08号 ...
宏柏新材(605366)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2025-03-21 10:00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证券代码:605366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修订稿)摘要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特别提示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核心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115 人,其中参与本持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8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10%,单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 股份及通过资产重组所获得的股份。 5、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 ...
宏柏新材(605366)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2025-03-21 10:00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证券代码:605366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修订稿)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特别提示 1、《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 工持股计划")系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宏柏新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 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期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核心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115 人, ...
宏柏新材(605366)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
2025-03-21 10:00
| | |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修订 说明公告 | 考核年度 | | | 业绩考核目标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一个考核期 2025 | 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 万元;或 | 2025 |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 18.50 | 亿元; | | 第二个考核期 2026 | 年净利润不低于 9000 | 万元;或 | 2026 |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 21.00 | 亿元; | | 第三个考核期 2027 | 年净利润不低于 12000 | 万元;或 | 2027 |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 24.00 | 亿元。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员工 ...
宏柏新材(605366)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的法律意见书
2025-03-21 10:00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的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 3 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 第一部分 | 律师声明事项 | 3 | | --- | --- | --- | | 第二部分 | 法律意见书正文 | 4 | | 释义 | | 4 | |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的批准和授权 | | 5 | |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的内容 | | 7 | | 三、结论意见 | | 9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宏柏新材 ...
宏柏新材(605366)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3-21 10:00
2、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公司员工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 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 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持股计划的修订。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持 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相关事项进行了仔细阅读和审核。现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1、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