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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微电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30 10:01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8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2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公兴街道物联一路 233 号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 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 ...
天微电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1-30 10:01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向提名委员会提供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资料,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1 ...
天微电子: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1-30 10:0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 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微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天微电子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 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通 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产品。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 体 ...
天微电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旭东)
2024-01-30 10:01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陈旭东先 生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 出任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 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如有)。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 ...
天微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30 10:01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1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巨万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 席董事 8 人,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 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 ...
天微电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1-30 10:01
第一章 总则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四川天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根据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 ...
天微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1-30 10:01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四川天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是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 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 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审计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
天微电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旭东)
2024-01-30 10:01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陈旭东,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 ...
天微电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1-30 10:01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 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四 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 在公司上市之前,负责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 件、资料和记录,并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上市的筹备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须具有以下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1 ...
天微电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1-30 10:01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天微电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 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天微电子股份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 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