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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鸿: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
2024-10-15 10:32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大会依法规范地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对于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应 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董事会均应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以保障公司股东对 该等事项的决策权。在必要、合理的情况下,对于与所决议事项有关的、无法在股 东大会上决定的具体相关事项,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 决定或办理。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或办理的事项,如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关于授 权的决议;如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 ...
ST金鸿: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15 10:32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 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4-074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10 月 15 日 下午 2: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15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召开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 218 号金鸿控股 16 层会议室 ...
ST金鸿: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15 10:32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的对外担保及担保申请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 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 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身资产为自身债务向 债权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或者是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即债务人) 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和质押),不包含公司为个人按揭提供的担保; 所称担保申请(以下简称"申请")是指公司因融资或经营活动需要信用增级而向第三方提 出的担保申请。 第三条 公司所有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不得自行或通 过其下属公司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任何形式担保。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
ST金鸿: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
2024-10-15 10:32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时;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股东大会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 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 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
ST金鸿: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15 10:32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 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 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 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 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 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 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 ...
ST金鸿: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15 10:32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 "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 司、其他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界定的关联 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 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 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 ...
ST金鸿: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
2024-10-15 10:3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三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 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会议通知 1 (一) 代表 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 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 1/2 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四) 监事会提议时; (五)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 ...
ST金鸿: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15 10:32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与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 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 监事包括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 (三)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 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 ...
ST金鸿: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10-07 07:34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于 2024 年9月26日、27日、30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4.4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对于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问题,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管理层 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4-072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本公 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 ...
ST金鸿: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7 11:03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 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 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 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 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 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 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