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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鸿: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7 11:03
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九 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在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 218 号金鸿控股 16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部分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行使表 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张达威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4-066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
ST金鸿: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27 10:58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大会依法规范地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对于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应 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董事会均应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以保障公司股东对 该等事项的决策权。在必要、合理的情况下,对于与所决议事项有关的、无法在股 东大会上决定的具体相关事项,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 决定或办理。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或办理的事项,如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关于授 权的决议;如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 ...
ST金鸿: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7 10:56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与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 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 监事包括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 (三)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监事的薪酬方案由监事会提 ...
ST金鸿:防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7 10:56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 "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 司、其他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二)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界定的关联 人。 ...
ST金鸿: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9-27 1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二)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 相关提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4-069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星 ...
ST金鸿: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27 10:56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三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 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四条 会议通知 1 (一) 代表 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 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 1/2 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四) 监事会提议时; (五)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 ...
ST金鸿: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2024-09-27 10:56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4-070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鸿控股")全资子公司中油 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起诉通知书、民事裁 定书等材料,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1)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住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红军大街 27 号 负责人:王滨 被告一: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沈家屯镇清水河南路金鸿能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玲 被告二: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3)判令原告对被告三合法所有的应张天然气输气管道收费权,在被告一的 第一项还款义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住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金果路 15 号 法定代表人:郭见驰 被告三: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 住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沈家屯镇清水河南路金鸿能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静波 2)诉讼请求 (1)判令 ...
ST金鸿: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7 10:56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的对外担保及担保申请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 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 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身资产为自身债务向 债权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或者是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即债务人) 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和质押),不包含公司为个人按揭提供的担保; 所称担保申请(以下简称"申请")是指公司因融资或经营活动需要信用增级而向第三方提 出的担保申请。 第三条 公司所有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不得自行或通 过其下属公司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任何形式担保。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
ST金鸿: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27 10:56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股东大会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 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 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一)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规 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 董 ...
ST金鸿: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
2024-09-27 10:56
特别提示: 本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金额已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 ,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已超过 70%,敬请投 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4-068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将公司全资子公司中 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北投资")100%股权全部转让给中油新兴能源产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中油新兴"),交易发生时点中油新兴为公司关联方,故公司为原华北投资或 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转为了为关联公司提供的担保(详情请参阅公司 2020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3)。截至披露日中油新兴已 不再为公司关联方,上述担保不再为关联担保。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