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hong (000669)

Search documents
ST金鸿: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7 10:56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4-067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五 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在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 218 号金鸿控股 16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 监事 3 人,实际参会 3 人,部分监事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会并行事表决权,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举朱爱炳先生主持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 9 月)》。 第十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ST金鸿: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7 10:56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 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交易披露》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 (三)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 ...
ST金鸿: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09-11 11:05
| 证券代码:000669 | 证券简称:ST 金鸿 | 公告编号:2024-065 | | --- | --- | --- | | 债券代码:112276 | 债券简称:15 金鸿债 |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 2015年度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 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发行人"、"金鸿控股"或"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 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 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 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任何 内容据以作为渤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 ...
ST金鸿: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4-09-06 11:37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4-064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相关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公司)与被告(反 诉原告)天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公司)、被告济南市莱芜新奥燃 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芜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及金鸿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 新奥公司、被告宁阳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阳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公 司分别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及 2024 年 3 月 23 日披露了《相关诉讼公告》(公告编号 为 2023-004)及《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4-011),详见同日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有关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次诉讼涉及两个案件,分别是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转 让莱芜金鸿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事项诉天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一案、关于全 资 ...
ST金鸿: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09-03 11:09
| 证券代码:000669 |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4-063 | | --- | --- | | 债券代码:112276 | 债券简称:15 金鸿债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k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 2015年度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 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发行人"、"金鸿控股"或"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 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 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 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任何 内容据以作为渤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
ST金鸿(000669)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8 10:45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 年 8 月 29 日 1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达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宏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张绍兵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 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 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目录 | --- | --- | |------------------------------ ...
ST金鸿: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8 10:45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各类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可能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 动的负面舆情。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 股价、公司社会形象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思想,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 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由 ...
ST金鸿(000669) - 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8 10:43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司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 平,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媒体、证券机 构的调研、现场参观、分析会议、业绩说明会、新闻采访等活动,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利润分配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订立未 ...
ST金鸿:定期报告工作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8 10:43
(一) 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分红的除外)、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弥补 亏损的; (二)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进行审计的其他情形。 公司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无须审计,但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 外。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的编制和 披露流程,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以及 本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 报告应当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半年度报告中 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审计: 在会计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结束后,公司应当及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 易所关于编制定期报告的相关最新规 ...
ST金鸿:外部信息使用人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8 10:43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使用 人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财务快报、 统计数据、正在策划的重大事项等。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内部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 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 第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露,应立即通 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对外披露。 第十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与公 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五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