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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4-08-27 11:42
第二条 适用本办法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 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由股东会决定。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 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应当报经董事会批准。 第四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 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参 ...
联域股份: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8-27 11:42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 份")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特别决议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地址基本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 区象山大道 172 号正大安工业城 6 栋 101-601;7 栋 101-301;12 栋 101-301; 17 栋 101-301;21 栋 101-201",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象山 大道 172 号正大安工业城 6 栋 101-601;12 栋 101-301;17 栋 101-301;21 栋 101-201",并同步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 202 ...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8-27 11:42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下设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是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 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等。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委员会成员中占 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且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审计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提升内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8-27 11:4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8-27 11:4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由职工 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 2 名,由股东会选 举产生。 第四条 监事会设主席 1 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 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 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至少每六个月召开一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8-27 11:4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联 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主要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任职程序、职权范围和 法律责任等事项。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知识,掌握履行其职责所应 具备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和处事 ...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08-27 11:42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及股 东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 职权和依法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 个月内召开。 深圳市联域 ...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08-27 11:4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全部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 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 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 ...
联域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7 11:4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象山大道 172 号正大安工业城 6 栋 6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 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 ...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024-08-27 11:4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 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 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承 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 害公司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1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 应当严格防止公司资金被占用。 公司不得以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 资金、资产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也不得 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 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