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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迅(002227)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2 13:46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 特 迅 公告编号:2024-064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 ...
奥特迅: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2 13:46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二○二四年十月 | . | | | --- | --- | | 1 | 4 | | 第一章 | 总 则 |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 1 | | 第三章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 | 2 | | 第四章 |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特别规定 | 4 | | 第五章 | 监督与信息披露 | | 5 | | 第六章 | 信息安全 | | 5 | | 第七章 | 附 则 | | 6 |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 ...
奥特迅: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4-10-22 13:46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 2024-072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7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
奥特迅: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22 13:46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4-066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下午 14:00 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 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 3 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公司十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廖晓 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
奥特迅: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22 13:46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4-067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 议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亚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
奥特迅: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2 13:46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二○二四年十月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监督、评价和服务职能, 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 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审查与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控股(含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审计管理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公司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 ...
奥特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0月)
2024-10-22 13:46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10月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过半数,委员 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过半数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 不得与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 ...
奥特迅: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0-22 13:46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4-065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一、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27年(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 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立信")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大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奥特迅"或"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基于审慎性 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经邀请招标,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 ...
奥特迅: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9-20 10:52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 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奥特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近日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 月16日、2024年9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奥特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4-09-12 10:53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4-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1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时;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 3 号奥 特迅电力大厦十 ...